山鹰国际: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11-20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1-110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
200,00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浙江山鹰提供的担保
余额为 629,960.75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775,4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
中,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 931,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
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和《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9)。
近日,公司就浙江山鹰的融资授信事宜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县
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组
成的银团签署了《浙江山鹰纸业 77 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人民
币 20 亿元(或等值外币)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合同编号:JX 海盐 2021 银团
山鹰保证 001),为浙江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 200,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参贷份额不
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
行参贷份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海盐县支行参贷份额不超过人民币 75,0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未超
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占正奉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28 日
注册资本:268,817.6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大桥新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热力生产
和供应;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固体废物治理;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1,858,662.64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977,820.6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925,350.11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80,202.69 万元。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2,067,257.80 万元,净资产人民
币 1,038,268.92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82,623.82 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 45,720.97 万元(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2、公司持有浙江山鹰 88.43%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鹰嘉纸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山鹰 11.57%的股权。浙江山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牵头行: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盐 县 支 行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嘉兴市分行
代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贷款人: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盐 县 支 行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2、担保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人民币 2,000,000,000.00 元(或等值外币)
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
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
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
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
律师费等)。
5、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
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23,754.4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8.46%,均为对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