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1-26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2-008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鹰华南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山鹰”)、浙
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华南山鹰提供担保
金额为 50,000.00 万元人民币,为浙江山鹰提供担保金额为 4,00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实际为华南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92,641.77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为浙江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01,108.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775,4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
中,为全资子公司华南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为
控股子公司浙江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 931,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鹰
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
和《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1-059)。
近日,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
南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 50,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公司与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塘桥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浙江山鹰申请融资提供最高债权限额 4,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
值外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金额均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
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鹰华南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聪定
成立日期:2004 年 7 月 20 日
注册资本:14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县武安镇官山工业园武兴路 3 号
经营范围:箱板纸、瓦楞纸制造,生活用纸制造加工;生产各种纸板、纸制
品、包装制品;废纸收购、销售;火力发电;销售火力发电和固废焚烧发电所产
生的电力、蒸汽、热水及相关副产品;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物处理);产
品及相关工艺、技术研发;公司生产产品出口及公司生产、科研所需原辅材料、
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进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华南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350,856.40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90,473.78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53,623.04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0,248.52 万元。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南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387,418.11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97,201.54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30,595.57 万元,净利润
人民币 6,727.76 万元(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华南山鹰 100%的股权,华南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占正奉
成立日期:2002 年 5 月 28 日
注册资本:268,817.61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大桥新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热力生产
和供应;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固体废物治理;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1,858,662.64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977,820.64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925,350.11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80,202.69 万元。截
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2,067,257.80 万元,净资产人民
币 1,038,268.92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82,623.82 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 45,720.97 万元(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浙江山鹰 88.43%的股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鹰嘉纸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浙江山鹰 11.57%的股权。浙江山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华南山鹰担保协议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福建省分行
2、担保金额:50,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华南山鹰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务,
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
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华南山鹰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
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5、保证期间: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项下的被担
保债务到期之日起三年。
(二)浙江山鹰担保协议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债权人: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塘桥支行
2、担保金额:4,000.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
利息(包括罚息、复利、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融
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
的费用等。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
其他合理费用。
如因为主合同所涉及的基础合同和基础交易存在虚假或欺诈等情况而导致
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或因债务人操作不当,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属于担保的范
围。
5、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
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华南山鹰、浙江山鹰提供担保的融资款项将用于其日常生产经
营,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
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浙江山鹰少数股东未实际参与日常经营管理,故未按持
股比例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392,944.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9.3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