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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鹰国际: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07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2-021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山鹰”)、上
         海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鹰供应链”)、苏州兴华印
         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兴华”)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 年 3 月合计为上述被
         担保人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35,880 万元人民币。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累计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1,940 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苏州兴华股东徐惠华女士为公司对苏州兴华担
         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鹰国际”)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775,400 万元人民币的
担保额度,其中,为全资子公司华中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 372,800 万元人民币的
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山鹰供应链提供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额度,为间接控股子公司苏州兴华提供总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
度。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和 2021 年 5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 2021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2)和《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1-059)。
       2022 年 3 月,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发生如下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 已实际提供的担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担保起始日
                                             (万元)   保余额(万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华中山鹰                             15,880        57,809       2022年3月11日
                      司荆州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山鹰     山鹰供应链                           10,000        10,000       2022年3月4日
                      司上海人民广场支行
国际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苏州兴华     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      10,000          0          2022年3月20日
                      开发区支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冯军贤
       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331,753.4913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公安县青吉工业园友谊东路 19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板、瓦楞纸及文化用纸、箱板纸、生活用纸的生产
及国内外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销售(不含危险废物处理)污水处理烟气治理及其
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
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热电生产、供应(并网运行)蒸汽生产、供应蒸汽
管道及设备的出让、安装、维修保养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
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涉
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华中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787,742.00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345,936.95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93,302.87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9,155.61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华中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850,304.46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381,804.24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72,123.93 万元,净利润
人民币 15,467.29 万元(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华中山鹰 100%的股权,华中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上海山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友
    成立日期:2011 年 3 月 14 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安浦路 645 号 501 室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货物运输代理,从事造纸
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钢材、煤炭、焦炭、
原生木浆、竹浆、再生浆、纸、纸制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电线、电缆、化工产
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矿产品、劳防用品、建筑建材、包装材料、机械设备、木材、木制品、印刷材料、
印刷设备及配件、办公用品、塑料制品、石油制品、燃料油、润滑油、化肥、贵
金属及非贵金属制品,金银制品,玻璃制品、林业产品、橡塑制品的批发零售,
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山鹰供应链总资产人民币 26,388.79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061.70 万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3,937.12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682.85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山鹰供应链总资产人民币 30,170.35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1,101.90
万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8,358.70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040.20 万元(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直接持有山鹰供应链 90%的股权,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
司持有山鹰供应链 10%的股权,山鹰供应链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苏州兴华印刷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镇辉
    成立日期:1999 年 9 月 22 日
    注册资本:4,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广东街 99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
      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
      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木制容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苏州兴华于 2021 年 2 月经收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苏州兴华总资产人民币 24,061.74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3,983.01 万元,
      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3,889.28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660.28 万元
      (2021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全资子公司祥恒创意包装有限公司持有苏州兴华 60%的股权,自然人徐
      惠华持有苏州兴华 40%的股权,苏州兴华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
序号 被担保人   债权人              贷款期限 担保方式                担保范围                      保证期间
                         (万元)
                                                     华中山鹰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
                                                     的债务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   各笔债务单独计
              中国银行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   算保证期间,各
     山鹰华中                               由公司提
              股份有限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债务保证期间为
 1   纸业有限             15,880      3年   供连带责
              公司荆州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   该笔债务履行期
       公司                                 任保证
                分行                                 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   限届满之日起三
                                                     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         年。
                                                     定。
                                                                                              根据各笔融资分
              兴业银行
     上海山鹰                                          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所有债 别确定,各笔融
              股份有限                      由公司提
     供应链管                                        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 资的保证期间为
 2            公司上海    10,000      3年   供连带责
     理有限公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该笔融资项下债
              人民广场                      任保证
       司                                                          权的费用等。               务履行期限届满
                支行
                                                                                                之日起三年。
                                                     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债
              中国银行                               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 每笔债务的保证
              股份有限                               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期间单独计算,
     苏州兴华                               由公司提
              公司苏州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 各债务保证期间
 3   印刷科技             10,000      3年   供连带责
              高新技术                               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 为该笔债务履行
     有限公司                               任保证
              产业开发                               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期限届满之日起
              区支行                                 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     三年。
                                                                   清偿时确定。
           苏州兴华股东徐惠华女士为公司对苏州兴华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
      保证范围为公司承担担保责任代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逾期罚息、债务人违
      约金及实现公司和债权人债权的费用等),应由债务人支付给公司的代偿资金占
用费,以及公司为实现质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
费等。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的融资款项将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有利
于促进其业务发展。上述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能够全
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同时要求部分参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金额

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上述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
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12,287.6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96.96%,均为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