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山鹰国际”、“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别 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2019 年 4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议案。出 于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需要,公司聘请平安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并与平安证券签订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与平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 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签订了相关终 止协议,国金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平安证券承接,平安证券委派朱翔 坚先生、汪颖女士担任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和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期内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保荐代表人。 平安证券作为山鹰国际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以及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期内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保荐机 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 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22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2,3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 23,000,000 张,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268,157,56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1 月 27 日全部到 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430 号)。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15 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人民币 1,86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8,600,000 张,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845,778,301.89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全部到 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843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226,934.60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226,815.76 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18.85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6,824.83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193,824.83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3,00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 为 109.77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97.56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207.33 万元。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84,758.49 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 184,577.83 万元及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80.66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4,698.5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资 129,198.55 万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55,500.00 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 为 59.9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1.36 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合计为 81.3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 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8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 鞍山幸福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8 年 12 月 25 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海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 因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变更为平安证券,2019 年 6 月 28 日,公司与保 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幸福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及保荐机 构平安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安 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3 月 23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 山幸福路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 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 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 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针对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自新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会市支行设立新的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原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的专项账户。2021 年 1 月 6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四会 市支行及平安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 公司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 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 鞍山幸福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公安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12 月 19 日, 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 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0 年 7 月 21 日,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 山幸福路支行在原有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基础上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平安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前,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仍然有效。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1 年 12 月 募集年份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备注 31 日余额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存 公司马鞍山幸福路 520741591021000021 192.00 款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存 2018 年 公 开 355875473023 15.33 公司海盐支行 款 发行可转换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债券募 559975518012 - 已注销 公司公安支行 集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363677716122 - 已注销 公司海盐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活期存 20344128400100000239801 - 四会市支行 款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存 公司马鞍山幸福路 520741591081000045 2.43 款 支行 湖北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存 2019 年 公 开 13170200000000068 8.84 公司公安支行 款 发行可转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活期存 公司债券募 1204090029055079011 0.52 有限公司海盐支行 款 集资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存 355877382600 0.97 公司海盐支行 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活期存 354578293466 68.54 公司海盐支行 款 合计 —— 288.63 ——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 民币 323,023.38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 年 12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3,617.51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本次置换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鹰国际 控股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8287 号) 验证。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9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9,042.98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 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会专字[2019]8475 号)验证。 3、2020 年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 款项 (1)2020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 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 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及“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 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 户。 (2)2020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 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浙江山鹰纸业 77 万吨绿 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 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3)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 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 万吨高档箱板纸 扩建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 式支付募投项目中的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等款项,并从募集资 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1)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 万元的 2018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山鹰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 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2021 年 4 月 16 日、2021 年 4 月 27 日、 2021 年 5 月 8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和 2021 年 7 月 7 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募集资金 1,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30,000.00 万元、 28,000.00 万元和 3,0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山鹰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0,000.00 万元全 部提前归还至“山鹰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 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山鹰转债”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5 日、2021 年 9 月 13 日、2021 年 10 月 13 日和 2021 年 10 月 21 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200.00 万元、19,615.55 万元和 35,184.45 万元提前归还至“山鹰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0,00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山鹰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 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的“山鹰转债”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 意意见。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2,000.00 万 元提前归还至“山鹰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 33,000.00 万元暂未归还。 2、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 年度,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如下: (1)2020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七 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3,000.00 万元的 2019 年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将其中 7,940.02 万元提前归还至“鹰 19 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度,公司已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26 日、2021 年 3 月 5 日、2021 年 4 月 15 日、2021 年 4 月 27 日、2021 年 5 月 13 日、2021 年 7 月 7 日、2021 年 8 月 16 日、2021 年 9 月 13 日和 2021 年 11 月 25 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 7,000.00 万元、13,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10,000.00 万元、3,000.00 万元、2,300.00 万元、200.00 万元和 13,559.98 万元提前归还至“鹰 19 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63,00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鹰 19 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500.00 万元的“鹰 19 转债”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度,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5,50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鹰 19 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55,500.00 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 “鹰 19 转债”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的保 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202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5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 55,500.00 万元暂未归还。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 2020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中的“年产 220 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变更为“100 万吨高档箱板纸 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新项目总规模 100 万吨,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259,556 万元,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全部用于新项目建设,不足部分将 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新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鹰纸业(广东) 有限公司,实施地点变更为广东省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江工业园。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公司 2018 年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268,157,565.09 元及其孳息全部对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鉴于上述募投项目以及项目实施主体 发生变更,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拟将前述向山鹰华中纸业有限公司增资总 额中的人民币 100,000 万元变更为对新项目实施主体山鹰纸业(广东)有限公司 进行增资,前述增资款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期拨付到位。 (二)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的“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山鹰国 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截止 2020 年 6 月 3 日,原项目已累计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34,001.36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 110,576.47 万元。本 次涉及变更投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10,000.00 万元。此外,上述募集资金在专户 所产生的存款利息也一并用于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为“浙江山鹰纸业 77 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新项目总资金为人民币 446,898 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以公司 2019 年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向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 拓环保”)增资人民币 78,000.00 万元。截止 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 资金向爱拓环保增资 18,000.00 万元。鉴于募投项目以及项目实施主体发生变更, 前述向爱拓环保增资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78,000.00 万元中的剩余 60,000.00 万元变 更为对新项目实施主体浙江山鹰进行增资。前述增资款将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度分 期拨付到位。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 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 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鉴证报告认为:山鹰国际上述募 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山鹰国际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平安证券认为: 山鹰国际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 1 2021 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411,393.5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63,702.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8,615.5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3,023.3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50.71% 截至期末 截至期 累计投入 项目达 项目可 是否已 末投入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累 金额与承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行性是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 进度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诺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诺投入金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否发生 目(含部 总额 入金额 (%) 总额 (1) (2) 额的差额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重大变 分变更) (4)= (3)= 期 化 (2)/(1) (2)-(1) 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热电联 否 128,200.21 128,200.21 128,200.21 18,189.46 95,205.32 -32,994.89 74.26 2022 年 注1 注1 否 产项目 年产 220 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 目(三期)(即年产 49 万吨 PM26 是 98,615.55 - -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银杉/红杉生产线项目) 爱拓环保能源(浙江)有限公 司造纸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 是 77,403.61 18,471.37 18,471.37 - 18,000.00 -471.37 97.45 2021 年 注2 注2 否 目 公安县杨家厂镇工业园固废综 否 39,694.16 39,694.16 39,694.16 6,279.48 30,992.41 -8,701.75 78.08 2022 年 注3 注3 否 合利用项目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资源综 是 67,480.06 16,412.30 16,412.30 - 16,412.30 - 100.00 2021 年 注4 注4 否 合利用发电项目 合计 — 411,393.59 202,778.04 202,778.04 24,468.94 160,610.03 -42,168.0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二)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 1、项目总投资为 18.16 亿元,建设期为四年,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处于工程建设中。 注 2、项目总投资为 10.82 亿元,建设期为两年,预计投产后第一年实现净利润-0.09 亿元。2021 年 3 月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4 月投入试运营,本 年实现净利润 0.18 亿元,达到预计效益。 注 3、项目总投资为 5.69 亿元,建设期为两年,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处于工程建设中。 注 4、项目总投资为 7.76 亿元,建设期为两年,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未正式验收及运营。 附表 2 2021 年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达 截至期末计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 实际累计 投资进度 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划累计投资 本年度实际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投入金额 (%) 可使用 实现的 到预计 金额 投入金额 否发生重大 资金总额 (2) (3)=(2)/(1) 状态日 效益 效益 (1) 变化 期 年产 220 万吨高档包 装纸板项目(三期) 100 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 (即年产 49 万吨 PM26 98,615.55 98,615.55 79,733.15 98,619.51 100.00 注1 注1 注1 否 银杉/红杉生产线项 目) “爱拓环保能源(浙 江)有限公司造纸 浙江山鹰纸业 77 万吨绿色环保高档 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 110,000.00 110,000.00 59,500.70 63,793.84 57.99 注2 注2 注2 否 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和“山鹰国际控 股股份公司资源综合 利用发电项目” 合计 — 208,615.55 208,615.55 139,233.85 162,413.35 — — — — 1、100 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 变更原因:为优化产能投放进度,完善公司区域布局,公司从全体股东利益出发,拟将“公司年产 220 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投入“100 万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 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做出相应调整。原项目将根据公司整体规 划安排择期实施。 决策程序:2020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0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 2020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8 年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年产 220 万吨高档包装纸板项目(三期)”变更为“100 万 吨高档箱板纸扩建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 2020 年 1 月 11 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对该变更事项予以 公告。 2、浙江山鹰纸业 77 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 变更原因:鉴于原项目继续实施所需资金已基本落实,考虑新项目良好的市场前景,为进一步优化公 司产品结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原项目的部分剩余募集资金 110,000.00 万元变更至“浙 江山鹰纸业 77 万吨绿色环保高档包装纸升级改造项目”。公司将按计划继续推进原项目的实施。 决策程序:2020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信息披露情况:公司 2020 年 6 月 4 日《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对该变更事项予以公 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 1:项目总投资为 25.96 亿元,建设期为 18 个月,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处于工程建设中。 注 2:项目总投资为 33.60 亿元,建设期为 2 年,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项目尚处于工程建设中。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2021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翔坚 汪 颖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