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2022-08-13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2-10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 年 6 月 6 日,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鹰国际”)
召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21506 号)
的要求,将本次非公开发行需披露的相关承诺公告如下:
一、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实业”)和浙江泰欣实业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泰欣实业”)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
泰盛实业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
“1、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拟认购山鹰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资金
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山鹰国际
及其(控股和参股的)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2、泰欣实业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接受山鹰国际及其子公司提供
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泰欣实业所认购山鹰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
为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4、本公司不会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1
5、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山鹰国际或其他股东受到
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泰欣实业出具《关于认购资金来源的承诺函》,承诺:
“1、本公司参与发行人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对
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山鹰国际及其(控股和参股的)关
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
2、本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接受山鹰国际及其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3、本公司所认购山鹰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代为
认购、代他人出资受托持股、信托持股及其他代持情形;
4、本公司不会违反《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5、若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山鹰国际或其他股东受到
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和徐丽凡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吴明武和徐丽凡出具《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函》,承诺:
“1、本人、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及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
基准日前六个月至本说明函出具之日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2、本人、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及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自本说明函出具
之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无减持计划,并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
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不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第四十四条以及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等规定买卖上市公司股票
的行为;
3、若本人、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或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减持公司股份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本人、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或浙江
泰欣实业有限公司因此获得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
2
责任。如给公司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或浙江
泰欣实业有限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