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2-08-13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2-104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
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内容: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欣实业”)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泰欣实业与公司签署了《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过去12个月,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泰欣实业的同类型股权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相关核准,以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
盛实业”)全资子公司泰欣实业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2022 年 5 月 7 日,因泰欣
1
实业尚处于筹建中,泰盛实业代表泰欣实业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认购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50)。
2022 年 5 月 16 日,泰欣实业完成设立登记核准。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
与泰欣实业、泰盛实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
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0)。
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实际情况,经谨慎考虑,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 200,000.00 万元调整为 197,000.00 万元,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数量由 888,888,888 股调整为 875,555,555 股。鉴于上述调整,公司与泰
欣实业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2 年 8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104)。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泰欣实业基本信息
截至公告日,泰欣实业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24MABMUMNR87
法定代表人 吴明武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2 年 5 月 16 日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开发区)椰岛路 2529 号 1 幢
注册地址
706 室
一般项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
经营范围
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控股公司服
2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泰欣实业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
泰欣实业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其控股股东泰盛实业主营业务为对外股权
投资和股权管理。泰盛实业最近一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
总资产 1,006,408.44
总负债 604,513.07
所有者权益 401,895.36
项目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4,402.72
营业成本 4,023.99
净利润 -11,240.19
泰欣实业股权控制结构图
截至公告日,泰欣实业的股权结构如下:
三、关联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泰欣
实业拟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875,555,555 股(最终认购的股票
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3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2022 年 5 月 9 日)。发行价格为 2.36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
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
票交易总量)的 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
的情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由于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由 2.36 元/股调整为 2.2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4 日披露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70)。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与泰欣实业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
(二)》。经约定的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发行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认购人: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
(一)《认购合同》第 1.5 条“发行股票的数量”变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为 875,555,555 股,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8.97%,未超过 30%。
若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认购人同意,最终的认购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二)《认购合同》第 1.8 条“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变更为:
4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97,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认购合同》第 2.1 条变更为:
认购人同意以人民币 197,000.00 万元认购山鹰国际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认购人的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四)生效及终止
1、本补充协议自双方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补充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生效:
(1)山鹰国际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已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事宜;
(2)山鹰国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认购人免于发出要约;
(3)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山鹰国际本次非公开发行。
3、发生以下情形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1)因非由公司或泰欣实业的原因导致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成功;
(2)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有效期内发行股票导致核准文件失效。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
1、优化资本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公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增强财务稳健性,
防范财务风险;同时,控股股东持股比例和公司净资产值将显著提高,股权结构
和资产结构将更加稳健,有利于增强公司稳定性和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为公司
主业能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提供保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满足经营中的资金需求,助力公司主业发展
5
本次非公开发行旨在进一步扩展公司的直接融资渠道,加大股权融资比例,
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造纸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产业,随着未来公司业
务规模继续扩大,公司对资金需求继续加大,将面临较大资金压力。通过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将持续夯实和拓展主营业务,巩固行业地位,增强行业竞争
力。
3、展示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
公司控股股东泰盛实业全资子公司泰欣实业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充分展示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支持的决心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
定信心,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同时亦有利于向市场以及中小
股东传递积极信号。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会有所降低,资本结构得以优化;同时,
公司资金实力将有所提升,有利于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保障公司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本次非公开发行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不会对
公司业务和资产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交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
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同时,泰盛实业仍然是公司控股股东,吴明武、
徐丽凡夫妇仍然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七、历史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泰欣实业与山鹰国际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情形。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与
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6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
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泰欣实业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和签订程序
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
定价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股份数量进行了
调减,公司与浙江泰欣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
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对相关条款进行补充说明,该补充协议系双方真实的
意思表示,协议内容和签订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过程中,公司关联
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3、公司与泰欣实业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
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7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