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2-134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福建泰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盛 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吴丽萍女士、林文新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484,492,956 股,占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的 32.16%,本次股 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合计为 941,509,000 股,占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所持公司股份的 63.42%,占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的 20.40%。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泰盛实业关于其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通知,具体情 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 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是否 占其所 占公司 质押融 股东 本次质押 控股 为限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资资金 名称 股数(万股) 股东 售股 质押 比例 比例 用途 平安银 行股份 泰盛 非融资 是 6,200 否 否 2022/10/13 2023/9/27 有限公 4.78% 1.34% 实业 类质押 司厦门 分行 注:上表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按公司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4,616,177,365股计算所得。 上述质押股份不会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 2、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泰盛实业 本次解质股份 60,620,000 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67% 占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比例 1.31% 解质时间 2022 年 9 月 30 日、2022 年 10 月 10 日 持股数量 1,297,936,672 股 持股比例 28.12%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896,610,000 股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69.0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42% 3、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 况(股) 况(股) 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 已质 未质 未质 本次质押及解 本次质押及解 东 持股比 持股份 总股本 押股 押股 押股 押股 持股数量(股) 除质押前累计 除质押后累计 名 例(%) 比例 比例 份中 份中 份中 份中 质押数量(股) 质押数量(股) 称 (%) (%) 限售 冻结 限售 冻结 股份 股份 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数量 泰 盛 1,297,936,672 28.12 895,230,000 896,610,000 69.08 19.42 0 0 0 0 实 业 吴 丽 122,414,516 2.65 0 0 0 0 0 0 0 0 萍 林 文 64,141,768 1.39 44,899,000 44,899,000 70.00 0.97 0 0 0 0 新 合 1,484,463,854 32.16 940,129,000 941,509,000 63.42 20.40 0 0 0 0 计 注:上表的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均按公司2022年6月30日总股本4,616,177,365 股计算所得。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69,461万股,占其 合计持股数量的比例为46.7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5%,对应融资余额为 85,000万元;半年至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合计16,689.9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 量的比例为11.2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62%,对应融资余额为6,038万元。 泰盛实业本次质押股份主要为关联公司厦门号祥实业有限公司的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担保,为非融资类质押。目前泰盛实业及上述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 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截至目前不存在违约风险。 2、泰盛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 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包括主营业务、 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4、截至目前,泰盛实业相关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被强制平仓或强制过户 的风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泰盛实业将采取 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追加保证金等应对措施应对平仓风险。 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化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