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3-11
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3-015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山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浙江山鹰提供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为上述被担
保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45,116.19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1,593,097.8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6.45%,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2 年度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580,090 万元。其中,
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01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和 2022 年 5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
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9)
和《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山鹰以相关设备向招银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办理售后回租融资业务,融资金额人民币 1 亿元,租赁期限 36 个月,公
司与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浙江山鹰签订了《保证合同》,公司为上述融资租
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浙江山鹰提供
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45,116.19 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占正奉
成立日期:2002 年 05 月 28 日
注册资本:281,978.1982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经济开发区杭州湾大桥新区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热力生产
和供应;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固体废物治理;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
理咨询;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
输电、供电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进口(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
果为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2,264,389.16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059,503.88 万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986,897.76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54,591.2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浙江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2,254,079.08 万元,净资产人
民币 1,086,122.44 万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686,737.26 万元,
净利润人民币 800.49 万元(2022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浙江山鹰 100%的股权,浙江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浙江山鹰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36 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即债权人有权要求浙江山鹰履行的全部金
钱给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浙江山鹰应按照主合同向债权人支付的租金总额、违
约金、手续费、租赁保证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使用费及其他应付款项,
如遇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利率发生变化,应以变化之后相应调整的债权金额为准;
以及债权人为维护及实现主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租赁物取回时的保管、
维修、运输、拍卖、评估等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租赁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的两个日历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浙江山鹰提供担保的融资款项将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促
进其业务发展。浙江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
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93,097.88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96.45%,均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