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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恩贝: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2019-01-05  

						   证券简称:康恩贝                证券代码:600572          公告编号:临 2019-004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有息借款
                           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恩贝”) 于 2019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
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华康恩贝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的有息借款,用于金华康恩贝公司实施的募投项
目“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2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
超过 15,886 万股新股。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主承
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发行方案和总体认购情况,于 2018 年 1 月共向六家
特定投资者实际发行了 156,590,200 股股份,每股发行价 6.98 元(人民币元,下同),
共募集资金 1,092,999,596.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18,497,217.78 元(含税)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 1,074,502,378.2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7〕585 号验资报告。
    根据 2016 年 1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的 2016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调整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的决议,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以增资形式投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公司投资于
以下项目:

                                         1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额
         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                            109,300.00
           合 计                                           109,3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1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结合金华康恩贝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当时投入资金需求情况,同
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先对本公司控股 97.69%的金华康恩贝公司增资 19,538.00 万元,
用于实施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建设项目。同时,金华康恩贝公司另一股东余斌(持股
2.31%)同比例增资 462.00 万元。此次增资事项已于 2018 年 3 月完成,金华康恩贝
公司注册资本增至 52,000 万元,本公司仍持有金华康恩贝公司 97.69%的股权。
     自本公司募集资金增资款到位之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金华康恩贝公司国
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7,260.19 万元:主要用于厂房建设、设备
等固定资产的购置和安装以及铺底流动资金等,包括各原料药车间厂房主体结顶、部
分原料车间主要设备及工艺管道正在安装,原料药一车间、动力车间、原料药仓库、
污水系统、废气处理系统等公用系统正在试生产。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 22,983.65
万元(含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5,723.46 万元)投入募投项目,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 45,144.76 万元
(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4 个
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33010401600
本公司                                                     1,572,545.64   募集资金专户
                       司滨江支行       0859200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1622
本公司                                                    35,589,891.88   募集资金专户
                   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7000004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本公司                                                   390,000,000.00     定期存款
                   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金华康恩贝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33050161622         461,484.27    募集资金专户


                                          2
                  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   70000049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08010139
金华康恩贝公司                                        23,823,629.05   募集资金专户
                  司杭州湖墅支行       01253878
     合   计                                         451,447,550.84



      三、本次借款有关情况
     (一)本次向金华康恩贝公司提供有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有关审议程序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九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九届监事
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该议案并经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为更好地推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运用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对募集资金运用的投入方式:“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
形式投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实施的‘国际化先进制药
基地项目’” 调整为:“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以增资形式和提供有息借款的方式投入‘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其中
提供有息借款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基准贷款利率,借款金额以截止
借款日前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为限,按照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总
额进行测算后确定。”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需要决定以借款方
式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时间、金额等具体事项。
     2019 年 1 月 4 日,公司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并全
票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同意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浙江金
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第一期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期限为 1 年
的有息借款,用于金华康恩贝实施的募投项目“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建设,并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实际需要在借款额度内分期拨付,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
金融机构同期同档基准贷款利率执行。
     (二)募投项目实施单位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1472897859

     成立日期:2000 年 05 月 26 日


                                         3
    注册资本:人民币 52,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余斌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金衢路 288 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 97.69%股权,余斌持有 2.31%股权。
    经营范围:片剂(含外用)、硬胶囊剂(含青霉素类)、粉针剂(含青霉素类)、冻干
粉针剂(含青霉素类)、颗粒剂、原料药、无菌原料药生产;兽药:非无菌原料药(盐
酸大观霉素、硫酸大观霉素)的生产;回收丙酮、甲醇、二氯甲烷、硅醚;货物与技
术进出口(仅限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且无需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医药化工中间体
(除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监控化学品)制造、销售、医药实业投资、生物技术开发
服务。
    金华康恩贝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金华康恩贝公司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46,562.11 万元、净
资产 102,040.06 万元、2017 年度营业收入 139,874.67 万元、净利润 15,359.22 万元;
截至 2018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186,231.30 万元,净资产 127,720.87 万元,2018 年 1
月-9 月营业收入 129,910.25 万元,净利润 16,263.26 万元(2018 年 1-9 月数据未经
审计)。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涉及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 年 1 月 4 日,本公司(出借人、协议之乙方)与金华康恩贝公司(借款人、
协议之甲方)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所涉及借款签署了借款协议,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如下:
    1、借款金额
    借款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在借款额度内视国际化项目先进制药基
地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分期借出。
    2、借款用途
    (1)甲方应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全部用于国际化先进制药基地项目建设投入。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将本协议项下的借款用于本协议规定用途
之外的其他用途。
    (3)甲方应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开立的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4
募集资金专项银行账户使用上述专项借款。
    3、借款和还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1 年,自实际借款发放之日起算。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到期
续借的需按有关规定提前履行审批等手续。
    4、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5、借款方式和利息支付
    (1)乙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发放借款。
    (2)本协议借款利息以 1 年为计息基数,按借款的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借款利息。
    (3)本协议的借款利息自借款发放之日开始计算,按半年计收,结息日为每年
的 6 月 20 日和 12 月 20 日,甲方应在结息日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如遇结息日为非
工作日,则甲方向乙方支付借款利息的时间顺延至结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应付利
息的金额不变。


    四、本次向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公司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系在剩余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净额的额度范围内向控股子公
司金华康恩贝公司提供借款,系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金华康恩贝公司
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划和使用募集资金。
    金华康恩贝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借款期间该公司的经营发展和募投项
目建设具有监督和控制权,公司将支持和督促金华康恩贝公司加强募投项目建设管
理,尽快使募投项目产生效益。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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