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恩贝:公司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4-22
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22-017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以现
场方式在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 568 号康恩贝中心 22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2 人,职工监事叶剑锋因出差在外无法参会,委托监事吴仲时代为出席会议并根据其
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意向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尹石水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009,229,071.34 元(人民
币,下同),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为 1,966,220,715.52 元,2021 年末合并报表未分
配利润为 3,849,983,262.64 元,2021 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896,278,459.49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据孰低的原则,2021 年
末可供分配利润 1,896,278,459.49 元。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按《公司章程》规定,拟按母公司弥补亏损后可分配利润 1,896,278,459.49
元为基数,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89,627,845.95 元。
(2)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70,037,319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 元
(含税),合计派送现金红利 411,205,971.04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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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符合《公司章程》要
求;同时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需要,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1 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对公司 2021 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存货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
25,601.55 万元,合并影响 2021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25,601.55 万元,相应减少 2021 年 12 月 31 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5,601.55 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资产实际情况计提 2021 年度长期股
权投资、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
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 2021 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减值准备。
4、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要求,公
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
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
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4)在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
为。
5、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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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要求对财务报告相关
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并认为其在2021年12月31日(基准日)有效。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审计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各项经济业务均
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流程执行。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在各个关键环节发挥了
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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