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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华安保险)2018-10-15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精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5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荣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5 号金丰城大厦 2 层 A23 楼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7 号华安保险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1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其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决策机关全体成员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1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2
                              第一节 释义

   为本报告表述方便,除非另有说明,以下左栏所列词语具有该词语相应右栏
所作表述的涵义:


   1.   本报告:                        指本《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
                                        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   精达股份:                      指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华安保险:       指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4.   本次权益变动: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受让精达股份 17,595 万股股票的权益
                                        变动行为。


   5.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6.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7.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8.   《收购办法》                    指《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9.   元:                            如无特别指明,指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5 号金丰城大厦 2 层 A23 楼
法定代表人             李光荣
注册资本               21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29528XP
                       各类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飞机保险、船舶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
                       保险、财务损失保险、短期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其他损失保险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法定保险;上
经营范围
                       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代理国内外保险公司办理检验、
                       理赔、追偿等有关事宜,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
成立日期               1996-12-03
经营期限               1996-12-03 至 2053-11-22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5 号金丰城大厦 2 层 A23 楼
通讯方式               0755-8266588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2000           20%
   2.      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
                                              31020          14.77%
                 有限公司
   3.      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26250          12.50%
   4.      湖南湘晖资产经营股份
                                              25500          12.14%
                 有限公司

                                      4
   5.      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
                                              18000                   8.57%
                     限公司
   6.      上海圣展投资开发有限
                                              18000                   8.57%
                      公司
   7.      广州市鑫中业投资有限
                                              15600                   7.43%
                      公司
   8.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
                                              15000                   7.14%
                      公司
   9.      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
                                               8880                   4.23%
                       司
   10.     深圳市深信创业投资有
                                               7500                   3.57%
                     限公司
   11.     广州利迪经贸有限公司                2250                   1.07%
              总计                            210,000                 100%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
                       性                                    长期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他国家或地
                       别                                    居住地
                                                                      区的居留权
                                                                      香港永久居
 李光荣    董事长      男     1101051963082*****      中国    中国
                                                                         留权
  汤亮    执行董事     男     6101021975020***** 中国         中国        否
          执行董事
  童清                 男     4221291967072***** 中国         中国        否
           兼总裁
                                                                      香港永久居
  李晓    执行董事     男         M412****            中国    中国
                                                                         留权
 苏瑞华     董事       男     6501041949112*****      中国    中国        否
 穆忠和     董事       男     1201041973031***** 中国         中国        否
 卢建之     董事       男     4323251970052***** 中国         中国        否
  阳丹      董事       女     5106021982103***** 中国         中国        否



                                       5
 徐小奔     董事      男   4601021985030***** 中国      中国        否
 金晓斌   独立董事    男   3101091954091***** 中国      中国        否
 王宏远   独立董事    男   4403081973052***** 中国      中国        否
 黄立君   独立董事    女   1101081967032*****   中国    中国        否
  赵然    独立董事    女   3707021966052***** 中国      中国        否
  马通    独立董事    男   1201041972031***** 中国      中国        否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的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的情况如下:


                                  股票      上市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持股方式
                                  代码     交易所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华安保险受让精达股份股份,主要系拟通过权益投资,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
目的。


(二) 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意向


    本次权益变动后,在未来 12 个月内,华安保险无继续增持精达股份股票的
 计划。如华安保险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
 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1.     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       增持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占公司总股本
                          增持日期
     义务人     方式                     (元)       (万股)          的比例
                协议    2018 年 10 月
 华安保险                               3.20 元/股      17,595           9%
                转让        14 日


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义务人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华安保险          19,445,729        0.99%         195,395,729         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安保险持有精达股份 19,445,729 股股份,占精达股份已
发行股份的 0.99%。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安保险合计共持有精达股份 195,395,729 股股份,占精
达股份已发行股份的 9.99%。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精达股份股份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精达股份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
形。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于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华安保险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精
达股份股票的情形如下:


(一) 买入情况


    无


(二) 卖出情况


    无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其他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章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 中国证监会或上交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14 日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 上市公司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称             有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精达股份                             股票代码        600577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信 息 披 露 义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
                                                                    5015号金丰城大厦2层A23
务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楼

拥有权益的
               增加         减少 □ 不变, 有无一致行 有                 □         无   
股份数量变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
权益变动方
               公司发 行的 新股          □                执行 法院 裁 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 有 权 益 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铜陵精达特种电磁
股 份 数 量 及 线股份有限公司19,445,729股股份,占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
占 上 市 公 司 公司已发行股份的0.99%。
已发行股份
比例


                                              12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本次权益变动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持有铜陵精达特种电
露义务人拥
               磁线股份有限公司195,395,729股股份,占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
有权益的股
               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9.99%。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 未 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是          □   否     □
实际控制人


                                             13
减持时是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8 年 10 月 14 日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