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11-30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拟于 2017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会议将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其
他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
对公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审议、表决上述关
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18 年 11 月 26 日
-1-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