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发表如下意见: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 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2019 年 8 月 5 日 (此页无正文,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郑联盛 凌运良 杨立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