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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达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1-04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

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

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文件。监事会在充分听取

公示意见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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