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2021-01-04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
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监事会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
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本次激励
对象名单”)。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
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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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
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
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文件。监事会在充分听取
公示意见后,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
范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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