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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2021-01-20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6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特华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华投资”)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250,258,38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02%,本次股份质押后,特华投资累计质押数量为

          226,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90.31%,占公司总股本的 11.76%。

                   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特华”)、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保险”)共持有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 481,395,7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5%,其中已质押的股份数量

          为 261,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4.22%,占公司总股本的 13.58%

                  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收到控股股东特华投资关于股份质押的通知,具体

          事项如下: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             本次质押股    是否为   是否补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押融资
       控股股                                                      质权人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数(万股)    限售股   充质押   始日     期日                                    资金用途
       东                                                                     比例(%) 比例(%)


                                                                   厦门国
                                                                   际银行
                                                          至解除
特华                                             2021-1            股份有                        非融资类
         是        2800 万        否      否              质押登               11.19     1.46
投资                                               -18             限公司                          质押
                                                          记日止
                                                                   北京分
                                                                     行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 其   占 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
                      持 股                                 所 持   司 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本次质押前累计 后 累 计 质
                      比 例                                 股 份   股 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称    (万股)              质押数量(万股) 押数量(万
                      (%)                                 比 例   比 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股)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特华    25025.8383    13.02       19800          22600      90.31   11.76      0        0       0         0
投资
广州    3574.1674     1.86         3500          3500       97.92   1.82       0        0        0        0
特华
华安    19539.5729    10.17         0              0          0      0         0        0        0        0
保险
合计    48139.5786    25.05       23300          26100      54.22   13.58      0        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截止本公告日,特华投资不能够确定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

            押股份数量,此次质押不涉及融资资金及新增融资安排,属非融资类质押担保。

                 特华投资不存在平仓风险,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所得、投资回报、

            资产处置及其他融资等。

                 2、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

            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质押事项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
            若出现平仓风险,特华投资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4、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22609766H

                 法定代表人:王力
                 成立日期:2000 年 06 年 28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3 号 612 单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服务。(“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

                     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银行贷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款总额                                                                          金流量净额

最近一年      638215.52       610101.72              0    580416.72          28113.80            153.40    -28198.67            -1659.76

最近一期      411343.75       406740.73              0    377055.73          4603.01               0       -24484.91            -2243.08


                            备注:最近一年数据为 2019 年经审计数据;最近一期数据为 2020 年第三季

                     报未经审计数据。

                            (2)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现金/流动负    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授                              债务逾期或违约
   资产负率     流动比率     速动比率                                                   重大或有负债                            对外担保
                                            债比率              信额度                                    记录及其对应金额
                                                         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授
     96%           4%           4%            0%              信 18 亿元                     0                   0                6 亿元

                            (3)控股股东特华投资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止目前,特华投资涉及诉讼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担保
                    序号                   被担保方                      关联关系                         目前状况
                                                                                          本金余额
                        1    深圳市满溢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方           12,000.00     参看注释 1


                            注释 1:该笔担保对应的借款已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到期,被担保方深圳市

                     满溢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满溢”)未能按期还本付息,且特华投资未

                     履行连带责任担保责任;2018 年 1 月资金出借方渤海信托起诉了深圳满溢及相

                     关担保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出具民事判决书((2018)
                     冀民初 2 号),判令深圳满溢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特华投资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责任;2018 年 9 月 10 日,渤海信托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指

定由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执行;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出具了

执行通知书((2018)冀 8601 执 52 号);2019 年 10 月 9 日,经各方沟通,渤海

信托向法院已撤回执行申请;目前,深圳满溢、特华投资和渤海信托正在积极沟

通还款事宜。

    除以上诉讼事项外,特华投资不存在其他诉讼事项;目前特华投资正在积极

处理由于担保引起的诉讼问题,截止目前,相关的诉讼都取得了进展,由担保引

起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5、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交易情况

    特华投资近一年内未与上市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的情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特华投资目前已存在高比例股份质押。形成的具体原因为民营企业融资难,

融资贵以及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所致。未来,特华投资将加快资金回笼,加大盘活

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质押融资金额,合理控制质押比例,使企业步入良性

健康发展的轨道。截止目前,控股股东不存在平仓风险,若出现平仓风险,特华

投资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