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八会议拟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召开,会议将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规定,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备执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具有较多的 专业人员和较强的审计能力,在日常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为公司提供公正、 公允的审计服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1 年 3 月 12 日 (此页无正文,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凌运良 杨立东 郑联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