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中原证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3-16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铜陵
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达股份”或“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对精达股份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1397 号《关于核准铜陵精达
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铜陵精达特种
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787,000,000 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
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787.00 万张(78.70 万手),募集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
787,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253,113.2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776,746,886.79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全部划转完成,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230Z0165 号验资
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投项目概况
根据本公司《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用于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新
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高性能铜基电磁线转型升级项目 58,200.00 32,400.00
2 新能源产业及汽车电机用扁平电磁线项目 33,300.00 26,3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11,500.00 78,700.00
上述项目的投资总额为 111,50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787,000.00 万
元,募集资金投入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投资金现金管理、置换和暂时闲置情况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
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
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外,已到期的现金管理均已
按期赎回,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未超出股东大会授权期限及额度。详请参考公司通
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2020-050 号、2020-057 号、2020-058 号、2020-
060 号、2020-061 号、2021-012 号、2021-013 号。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对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
额为人民币 209,214,257.16 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209,214,257.16 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
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330 号),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除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外,
公司前期不存在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调整债务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 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
下,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
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公司将按期组织
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户,保证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2、监事会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3、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及
其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能
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未来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
额不超过 22,000.00 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最长不超过 12 个
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履行相关的决策
程序,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
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高岩 赵岩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