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财务总监候选人张军强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张军强 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中禁止任职的条件。 2、本次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履行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张军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