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精达股份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7-29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3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而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21 号-租赁)(财会
(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
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发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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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情况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
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
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
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
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
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
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
的相关内容。
2、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
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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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
计准则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
准则第 21 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四、备查文件
1、精达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3、精达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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