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精达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9-01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7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9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 年 9 月 16 日 9 点 45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 988 号公司三楼会
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
至 2021 年 9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
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部分股权并拟 √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见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9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所
做的相关信息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
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
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
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
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
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577 精达股份 2021/9/9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个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
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
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
人股东账户卡。
3、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
真到达日应不迟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但在出席会议时应提供登记文件原件供
核对。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提交到公司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
托书, 同时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未按规定登记的股东将不予以参会。
4、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
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
施指引(2015 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
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
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
意见的条件下,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会议登记时间
2021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30-11:00,下午 2:00-4:00
(三)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 988 号
邮 编:244061
联 系 人:董秘办
联系电话:0562-2809086
传 真:0562-2809086
六、 其他事项
与会人员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9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1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
东部分股权并拟签署股权转
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
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