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及《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 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 审议,现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 行职业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 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会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提名议案。 2022 年 3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