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精达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19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会议拟于 2022 年 4 月 16 日召开,会议将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
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并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具备执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具有较多的
专业人员和较强的审计能力,在日常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为公司提供公正、
公允的审计服务。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的议
案
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情况和现状,有利
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2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