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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达股份:精达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华投资)2022-08-03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精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57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8 号楼 10 层 8-33-1126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白云区解放北路 1382 号 1104 房




股份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签署日期:2022 年 8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章程或其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
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

     为本报告表述方便,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市公司/精达
                指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

本报告书/报告
                指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书

信息披露义务
                指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人 /特华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一致行动    指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人

华安保险        指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特华投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为广州特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8 号楼 10 层 8-33-1126
法定代表人               王力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2722609766H
                         项目投资;接受委托对企业进行管理;投资策划及咨询
经营范围
                         服务。
成立日期                 2000 年 6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2000 年 6 月 28 日至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8 号楼 10 层 8-33-1126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光荣                     49,300             98.6%
  2.                  王力                     500                1%
  3.               方胜平                      200               0.4%
               总计                           50,000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名称                     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                   广州市白云区解放北路 1382 号 1104 房
法定代表人               张博
注册资本                 21,0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08257581R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企业自
 经营范围
                              有资金投资。
 成立日期                     1998 年 1 月 22 日
 经营期限                     1998 年 1 月 22 日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解放北路 1382 号 1104 房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光荣                       18,480             88%
       2                   张博                     2,520              12%
                    总计                            21,000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员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长期居
公司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地区居留权          住地
                       执行董
特华        王力                    男       中国              无               中国
                     事、经理
投资
           方胜平        监事       男       中国              无               中国
                     执行董事
广州        张博                    男       中国              无               中国
                     兼总经理
特华
           李辉军        监事       男       中国              无               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接华安保险通知,因其股权结构调整,华安保险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光荣先
生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因此特华投资、广州特华与华安保险不再构成一致
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 2021 年 11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铜陵精
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632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将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
数量不超过 83,333,333 股,批复有效期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之日后未来 12 个月内,在上述批复有效期内,上市公司择机启动发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实际控制人李光荣先生认购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将与信息
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其他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华安保险不再构成一致

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变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特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广州特华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 286,000,0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特华投资、广州特华与华安保险不再属于《上市公司

收购管理办法》对一致行动人关系认定的各种情形,亦不存在其他与公司相关的
协议或安排,因此其一致行动关系解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受到限制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中有 233,000,000 股

被质押。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

存在其他受到限制的情况。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精达股份股票
的行为。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本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
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其他信息。




                                  7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2022 年 8 月 2 日




                                  8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 股 上市公司所 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 开
称             份有限公司                      在地          发区黄山大道北段 988 号

股票简称       精达股份                        股票代码      600577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街8号楼10层8-33-1126北京
               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务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3号612
                                                             单元

拥有权益的
               增加   □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股份数量变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动人
化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286,000,057股,持股
拥有权益的
               比例:14.33%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10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华安保险解除不再
有 权 益 的 股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不涉及股份变动。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 未 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二级市场买
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是       □      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11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负债,未解除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批准




                                      12
(本页无正文,为《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特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2022 年 8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盖章):广州市特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日期:2022 年 8 月 2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