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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精达股份:精达股份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13  

                        证券代码:600577               证券简称:精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10074               债券简称:精达转债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大道北段 98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57,638,5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2.0110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董事长李晓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做的决议合法、
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4 人,董事张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郑联盛先生、郭海兰女士、张菀洺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

     议。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周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 3 人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457,489,636        99.9674    148,900       0.0326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                        (%)        数   (%)
        《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提
 1                 11,835,524               98.7575    148,900       1.2425             0   0.0000
        供担保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平、刘彦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

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