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达股份:精达股份监事会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2023-03-21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就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和
了解,并对该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未发现公司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公司不存在以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员工持股计
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调动员工
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6、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拟实施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