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关于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的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7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或
“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京能集团”)出具的承诺函,详情如下:
2016 年 8 月,京能集团为解决所持煤电业务资产与公司主营业
务的同业竞争问题出具《关于实施剩余保留煤电资产注入计划的承
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继续以京能电力作为本公司唯一的煤电业务投融资平
台,支持京能电力做大、做强,彻底消除双方存在的同业竞争。
2、在本次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承诺,拟在 2018 年底前,将
整改完成后的上述剩余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电力,以彻底解决
与京能电力的同业竞争问题。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在将京宁热电等本
公司控制的剩余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电力后,将不再以直接或
间接控制的方式从事与京能电力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3、本公司将继续在煤电业务资产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
方面优先支持京能电力,即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和控股子公司在转让现
有煤电业务资产、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煤电业务资产时,京
能电力具有优先选择权。
4、本公司将继续履行此前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做出的支持京能
电力发展的各项承诺。”
上述承诺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及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召开
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上述承诺期间,经京能集团 2018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
五次董事会、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同意将京宁热电等京能集团控制的剩余保留煤电资产注入京能电
力。
按照目前进度,无法实现在 2018 年底前将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
入京能电力。鉴于此,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
行》,京能集团承诺如下:
“1、本公司继续以京能电力作为本公司唯一的煤电业务投融资
平台,支持京能电力做大、做强,彻底消除双方存在的同业竞争。
2、本公司承诺,拟在 2019 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京宁热电等剩余
保留煤电资产全部注入京能电力,以彻底解决与京能电力的同业竞争
问题。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将京宁热电等本公司控制的剩余保留煤电
资产全部注入京能电力后,不再以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方式从事与京能
电力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3、本公司将继续在煤电业务资产开发、资本运作、资产并购等
方面优先支持京能电力,即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和控股子公司在转让现
有煤电业务资产、权益及开发、收购、投资新的煤电业务资产时,京
能电力具有优先选择权。
4、本公司将继续履行此前就避免同业竞争问题做出的支持京能
电力发展的各项承诺。”
上述承诺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第十三
次董事会会暨第六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 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