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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电力: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河南京煤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给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019-04-20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所持有的
河南京煤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北
                   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天圆开评报字[2018]000167 号


     一、   经济行为及评估目的:根据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会议
决议(京煤董字【2018】30 号)关于将京煤集团所属三家电力公司股权转让至
京能电力的决议,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河南京煤滑州热电有
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转让至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评估是为满足河
南京煤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股权转让的需要,对涉及的河南京煤滑州热电有
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价值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河南京煤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截
至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范围是河南京煤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全
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18 年 7 月 31 日。
    五、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委估对象的实
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河南京煤滑州
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然后加以校核。考虑评估方法
的适用前提和为满足评估目的,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六、评估程序实施过程:经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与分析、评定估算等程序,
得出评估结论。
    七、评估结论: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
本着独立、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必要的程序,采用资产基
础法对河南京煤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评估基准日 2018 年 7 月 31 日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河南京煤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24,098.37 万元。
    截至评估基准日,河南京煤滑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账面价值 24,691.46
万元,评估值 26,443.10 万元,评估增值 1,751.64 万元,增值率 7.09%;负债账
面价值 2,344.73 万元,评估值 2,344.73 万元,无评估增减值;净资产账面价值
22,346.73 万元,评估值 24,098.37 万元,评估增值 1,751.64 万元,增值率 7.84%。
各类资产评估情况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8 年 7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1    10,867.63    10,867.63              -               -
非流动资产                2    13,823.83    15,575.47      1,751.64          12.67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4            -              -            -
      长期应收款          5            -              -            -
      长期股权投资        6            -              -            -
      投资性房地产        7            -              -            -
      固定资产            8       103.56      101.02          -2.54           -2.45
      在建工程            9     8,049.71     9,386.83      1,337.12          16.61
      工程物资            10           -              -            -
      固定资产清理        11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12           -              -            -
      油气资产            13           -              -            -
      无形资产            14    5,670.57     6,087.62       417.05            7.35
      开发支出            15           -              -            -
      商誉                16           -              -            -
      长期待摊费用        17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8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9           -              -            -
       资产总计           20   24,691.46    26,443.10      1,751.64           7.09
流动负债                  21    2,344.73     2,344.73              -               -
非流动负债                22           -              -            -
       负债总计           23    2,344.73     2,344.73              -               -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24      22,346.73    24,098.37      1,751.64           7.84



    按现行有关规定,评估结论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经济行为实现日一年内使用有
效,即自 2018 年 7 月 31 日至 2019 年 7 月 30 日。
    八、特别事项说明
   (一)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正确理解评
估结论,应当阅读资产评估报告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