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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电力: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专项核查意见2019-07-0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独立
财务顾问”)作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
或“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
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京能电力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1 号文《关于核
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京能集团”)发行 1,411,710,154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
产;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71,208,226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配套资金。
    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717,703,349 股,发行价
格 4.18 元/股,共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2,999,999,998.82 元,
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6,906,941.3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2,943,093,057.47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10149 号
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重组方案,募集配套融资 30 亿元在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
除 9 亿元已经用于向京能集团支付现金对价外,剩余募集配套资金
20 余亿元均拟用于投入山西京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 2×350MW
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京同热电项目)建设。
                                1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募集资金余额共计 20.78 亿元(含专户利
息并扣除手续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备注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0
     其中:发行费用             5,690.69
           分计               294,309.31                 募集资金净额
 支付京能集团购买标的资
                              -90,000.00                    已支付
         产现金对价
                                                   拟用于京同项目募集资金金
         分计                 204,309.31           额;现用于暂时补充京能电力
                                                           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利息           3,501.55
      支付手续费                 -0.71
          合计                207,810.14              拟变更募集资金金额

    2019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经与会董事、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剩余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二、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原募投项目京同热电资金需求为 484,218 万元,拟使用上述全
部募集资金。该项目规划建设 2×350MW 超临界循环流化床空冷双抽
供热机组,1 台 25MW 抽背机和 3×420t/h 高压低热值煤锅炉。
    截止目前,由于京同热电项目的工程进度缓慢,该部分募集资
金处于闲置状态,暂时用于补充京能电力流动资金。为防止募集资
金沉淀,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现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三、拟变更剩余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方案
    (一)拟变更募集资金方式
    根据监管政策对募投项目的要求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限的规
定,京能电力拟将原用于京同热电项目的剩余募集配套资金变更为
以下项目:
    1、拟由京能电力以剩余募集配套资金向京能煤电增资约 58,590
万元,再由京能煤电用于下表中 1 至 4 项募投项目;
    2、剩余募集配套资金约 14.92 亿元(含截至支付当日实际孳息
和银行手续费净额,以支付当日银行结息为准)拟永久补充京能电
力流动资金。
   单位:万元                                  (截至 2019 年 6 月末)
                                   2
         募集资金项目             募集资金额(万元)             备注
   拟变更剩余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207,810.14
其中:1、向京秦热电补足资本金项
                                     21,000.00
               目
2、投资控股设立综合能源公司项目      20,000.00
3、盛乐热电机组乏汽外引高背压供
                                      8,695.00
         热技术改造项目
4、漳山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
                                      8,894.49
               项目
               分计                  58,589.49       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5、剩余募集配套资金永久补充京能
                                     149,220.65
           电力流动资金
               分计                  149,220.65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京能煤电将控股六家企业,参股四家
企业,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拟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1、向京秦热电补足资本金项目
    (1)基本情况
    京能秦皇岛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京秦热电”)项目
目前正在建设 2×350MW 空冷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于 2018 年开工
建设,预计 2019 年底投产。项目投资概算 34.93 亿元,资本金计划
投资 8 亿元,2018 年末已完成资本金投资 5.9 亿元,尚余 2.1 亿元资
本金未注入。
   (2)使用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3
    京能电力拟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京能煤电增资,由京能煤
电以募集资金出资 2.1 亿元对全资子公司京秦热电补足资本金至 8 亿
元。
       2、京能煤电控股设立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项目
    (1)基本情况
    京能煤电拟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建公司按 80%:20%的股
比共同出资设立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综合能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综合能源服务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
    综合能源服务公司拟注册在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注册资本金
拟定为 2.5 亿元。其中京能煤电现金出资 2 亿元,新区基建公司现金
出资 5,000 万元。新公司成立后,拟依托盛乐热电开展和林格尔新区
范围内能源类投资、建设、运营工作。
    (2)使用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京能电力拟以募集资金向京能煤电增资,再由京能煤电按 80%
股比以募集资金出资 2 亿元资本金设立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3、盛乐热电机组乏汽外引高背压供热技术改造项目
    (1)基本情况
    该技改项目拟对#2 机组实施乏汽余热回收供热改造,采用前置
凝汽器+增汽机凝汽器+热网加热器三级加热工艺方案。该项目预计
投资 8,695 万元。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2 机组在供热期能实现乏汽全部利用;#2
机组供热能力较改造前提高 131MW,两台机组总供热能力达到
845MW;供热面积提高 262 万㎡,年增加供热量 134 万吉焦;在采
暖期全年供热量达到 836 万吉焦的情况下,全厂全年平均发电标煤
耗比改造前下降 21g/kwh,预计全年可节煤 2 万吨以上。
    本次技改投资内部收益率 19.66%(税后),投资回收期约 5.65
年,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2)使用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京能电力拟以募集资金向京能煤电增资,再由京能煤电向全资
子公司盛乐热电以募集资金注入资本金 8,695 万元用于上述供热改造
项目。

                                4
       4、漳山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
    (1)基本情况
    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拟对二期两台 600MW 机组进行热电
联产技术改造,拟采用对#3、#4 机组实施热电联产改造,同步建设
乏汽余热回收装置方案。该项目预计投资 8,894.49 万元。
       本项目改造完成后,2×600MW 机组供热能力达到 681MW,供
热面积 1,362 万平方米,提高 700 万平米,年增加供热量 180 到 200
万吉焦;在采暖期全年供热量达到 730 万吉焦的情况下,全厂全年
平均发电标煤耗比改造前下降 7g/kwh,预计全年可节煤 6.4 万吨以
上。
       本次技改资本金投资内部收益率 15.32%(税后),投资回收期
约 6.79 年,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盈利能力。
    (2)使用募集配套资金方案
    京能电力拟以募集资金向京能煤电增资,再由京能煤电向全资
子公司漳山发电以募集资金注入资本金 8,894.49 万元用于上述供热
改造项目。
    5、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京能电力流动资金
   (1)基本情况
    除上述新增募投项目外,剩余闲置募集资金约 14.92 亿元,符合
证监会上市部最新监管问答的规定,即公司可以将不高于 15 亿元闲
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募集资金方案
    在履行完毕京能电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决策程序后,剩余拟用
于永久补流的募集资金可直接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到京能电力非监管
账户,即完成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
       四、本次拟变更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募集资金
 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实际
 经营需求。
    五、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5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
剩余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京能电力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变
更 2017 年重大资产重组剩余募集配套资金用途,是基于公司整体发
展而做出的决策,同时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
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实施。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剩
余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
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京能煤电募
投项目和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长远发展的战略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重大资产重组剩余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京能电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通过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审议,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京能电力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作出的谨慎决定,
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方
案需经京能电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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