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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电力: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19-11-22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9-80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 京电 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管理制度》等规定,针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做了必要登记。
    公司于2019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9
月13日做出首次公开披露。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
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本
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9月12
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高级管
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变动买卖证明》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投资者证券持有变更信息(沪市)》,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内(即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9月12日),
除下列5名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前
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期间            合计买入(股) 合计卖出(股)
                  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9月
 1        景杰                                  267,300        267,300
                            4日
                  2019年4月19日至2019年9月
 2        李东                                  175,600        23,100
                            9日
                  2019年8月21日至2019年8月
 3        李勇                                   2,900          2,900
                            27日
 4       田建峰        2019年4月10日             2,000           0
                  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
 5       茹军卫                                  5,200          5,400
                            25日
       根据上述5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承诺说明及公司核查,其在自
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
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经核查,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
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
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
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
进行了登记,公司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
形;上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系个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
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
易的情形。




                                    2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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