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2020-10-29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67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 京能 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 京电 01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 京电 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与深
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障公司下属企业资金需求,保证资金链的安全,公司控
股子公司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吕临发电”)
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 深圳京能租赁”)办理总额不超过 5 亿元融资租赁业务。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深圳京能租赁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
相关的交易。公司与深圳京能租赁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经公
司六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收购京能集团下属全资子公
司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兴海电力服
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收购价格为 3,656.06 万元;收
购北京国际电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内蒙古京能电力检
修有限公司 100%股权,收购价格 4,085.62 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三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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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联交易概述:
吕临发电以所拥有的部分机器设备作为租赁标的物,采取售后回
租的方式,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次向深圳京能租赁办理总额不超过
5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次租赁年综合利率不超过 5 年期以上 LPR
减 50BP,租赁期限不超过 3 年。
因公司与深圳京能租赁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公司
控股子公司吕临发电与深圳京能租赁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关联
交易。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深圳京能租赁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
关的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凯
注册资本:100,758 万元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融资租赁
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公司成立日期:2014 年 5 月 5 日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京能租赁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与深圳京能租
赁为关联法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吕临发电与深圳京能租赁开展的
融资租赁业务属于关联交易,但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主要财务指标
深圳京能租赁 2019 年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 249,055.38 万元、
净资产 120,250.65 万元;营业收入 12,549.45 万元,净利润 5,058.15
2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参与本次融资租赁的吕临发电作为承租人主体,将其所拥有的部
分设备资产出售给深圳京能租赁,然后回租使用。租赁期满后,吕临
发电将按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次数,以每次1.06万元人民币购回对应标
的物所有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租赁物:吕临发电部分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 5 亿元(总金额)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吕临发电将其拥有的租赁物所有权转让给深圳京能租赁,吕临发
电将继续对租赁物保留占用、使用权利。
租赁期满后,在吕临发电付清租金等款项后,上述租赁物由吕临
发电按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次数,以每次 1.06 万元人民币购回对应标
的物所有权。
4、租赁期限:3 年(租赁期限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
5、租赁担保:无
6、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由租赁本金与租赁利息构成,其中,租赁本金为本次融资租
赁购买租赁物的价款(总金额不超过 5 亿元),租赁年综合利率不高
于五年期以上 LPR 减 50BP。
7、租赁手续费:无。
8、购回条件:租赁期满后,吕临发电按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次数,
以每次 1.06 万元人民币购回对应标的物所有权。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方案符合国有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保
障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拓宽融资渠道,为其生
产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
控股子公司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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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关联董事任启贵、孙永兴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崔洪明事先认可,
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孙志鸿、
陆超、崔洪明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控股子公司吕临发电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关联方深圳京
能租赁办理总金额不超过 5 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可保障公司下属企
业资金需求,保证资金链的安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京能吕临发电
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
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孙志鸿、陆超、崔洪明事先认可,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同时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京能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
关联方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理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的融资租
赁业务,可保障公司下属企业资金需求,保证资金链的安全,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山西京能
吕临发电有限公司与深圳京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
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实施。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第六届三十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三十六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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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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