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26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7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2 月 2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898,565,84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3.01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6,746,734,457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 37,585,401 股,该账
户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故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6,709,149,056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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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耿养谋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4 人,董事王晓辉、史晓文,独立董事孙志鸿、崔
洪明、陆超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2 人,监事斯萍君、王卫平,职工代表监事武秋林
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樊俊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4,897,440,945 99.9770 1,124,900 0.023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更换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2
(%) (%)
A股 4,897,441,145 99.9770 1,124,700 0.023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改公司 5,256 82.3727 1,124 17.6273 0 0.0000
章程的议案 ,703 ,900
2 关于公司更换 5,256 82.3759 1,124 17.6241 0 0.0000
并聘任会计师 ,903 ,700
事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全部通过。议案 1 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律师:宋云锋、贺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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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京能电力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三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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