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的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61 号文《关 于核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京能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 核准,由本公司向京能集团发行 1,411,710,154 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71,208,226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配套资金。 1、根据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16]2561 号文件,本公司最终以 3.89 元/股向京能集 团非公开发行股份 1,411,710,154.00 股,并支付 900,000,000.00 元 现金,购买京能集团持有的北京京能煤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 权。2017 年 1 月 19 日,本公司已经完成新增京能集团的注册资本(股 本)的登记变更,本次增资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2017]2513 号验资报告。 2、2017 年 3 月 30 日非公开发行股份 717,703,349.00 股,每股 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4.18 元/每股,共募集资金金额合计人民币 2,999,999,998.8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56,906,941.3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43,093,057.47 元,资金已全部汇入 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的 11050161930000000243 号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东 直门支行的 110902501010702 号账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城支 行的 91110154500000378 号账户。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天职业字 [2017]10149 号验资报告。 (二)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半年度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943,037,897.96 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 2,933,475,380.65 元, 补充流动资金收回金额 0 元,本年度使用 9,562,517.31 元。募集资 金余额为人民币 44,498,104.28 元。 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 本 公 司 累 计 使 用 金 额 人 民 币 2,943,037,897.96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4,498,104.28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43,950,223.48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 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东直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长治长北支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 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 途。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 目,具体实施部门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 进度完成。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应持有董事会的批准文件, 同时按照公司财务支出审批、审核权限办理请款和结算手续。同时根 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 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 监管的证券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独立财务 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城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9 年 7 月 26 日,因公 司变更剩余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长北支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 特新华东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 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华贸支行 11050161930000000243 协定存款 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东直门支行 110902501010702 协定存款 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城支行 91110154500000378 协定存款 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治长北支行 14050164550800000119 协定存款 32,660,738.89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471900400110803 协定存款 11,837,365.39 合 计 44,498,104.28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 件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 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附表 1: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94,309.3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56.25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04,309.3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94,303.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69.42% 承诺投 资项 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承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 至 期 截至期 项目达到 本 年 度 是 否 项目可 目 项目(含 投资总额 总额 诺投入金额 入金额 累计投入 末 累 计 末投入 预定可使 实 现 的 达 到 行性是 部分变 (1) 金额(2) 投 入 金 进 度 用状态日 效益 预 计 否发生 更) 额 与 承 (%) 期 效益 重大变 诺 投 入 (4) = 化 金 额 的 (2)/(1 差 额 (3) ) = (2)-(1) 1、支付购买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100.00 2017.04.1 是 否 资产的 现金 1 对价 2、山西京同 2、京同 204,309.31 不适用 不 适 否 热电有 限责 热电项 用 任公司 承建 目 的 2 ×350MW 3、向京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100.00 2019.07.2 不适用 不 适 否 热电联 产项 秦热电 5 用 目建设 (以 补足资 下简称 :京 本金项 同 热 电 项 目 目) 4、投资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2019.07.2 不适用 不 适 否 控股设 9 用 立综合 能源公 司项目 5 5、盛乐 8,695.00 8,695.00 480.80 7,588.50 1,106.5 87.27 2020.12.3 1773.1 是 否 热电机 0 1 组乏汽 外引高 背压供 热技术 改造项 目 6、漳山 8,894.49 8,894.49 471.62 5,751.10 3,143.3 64.66 2021.12.3 不 适 否 发电机 用 9 1 组热电 联产技 术改造 项目 7、永久 149,220.65 149,220.65 3.83 149,964.1 -743.44 100.50 无 不 适 无 补充流 9 用 动资金 合计 294,309.31 297,810.14 297,810.14 956.25 294,303.79 3,506.45 552.43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 过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 继续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已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 2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无 6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用于上述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的 2 个募投项目的 956.25 万元 已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阜城支行拨付到全资子公司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盛乐 热电机组乏汽外引高背压供热技术改造项目、漳山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余额 及支付项目投资款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款。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金额(含累计收到的 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4,498,104.28 元,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43,950,223.48 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 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 1:“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7 附表 2: 2021 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计 本年度实 实际累计投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 年 度 是 否 达到 变更后的项目 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划累计投资 际投入金 入金额(2) ( % ) 可使用状态日 实 现 的 预计效益 可行性是否发 金额(1) 额 (3)=(2)/(1) 期 效益 生重大变化 1、向京秦热电补足 京同热电项 21,000.00 21,000.00 21,000.00 100.00 2019.07.25 无 否 否 资本金项目 目投资 2、投资控股设立综 京同热电项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100.00 2019.07.29 无 否 否 合能源公司项目 目投资 3、盛乐热电机组乏 京同热电项 8,695.00 8,695.00 480.80 7,588.50 87.27 2021.12.31 1773.1 是 否 汽外引高背压供热 目投资 技术改造项目 4、漳山发电机组热 京同热电项 8,894.49 8,894.49 471.62 5,751.10 64.66 2021.12.31 无 否 否 电联产技术改造项 目投资 目 5、永久补充流动资 京同热电项 149,220.65 149,220.65 3.83 149,964.19 100.50 无 无 不单独产 否 金 目投资 生直接的 经济效益 207,810.14 207,810.14 956.25 204,303.79 合计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截至 2019 年 7 月 4 日,由于京同热电项目建设的工程进度缓慢,该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经 2019 年 7 月 4 日召开的第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及 2019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重大资产重组剩余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剩余重组配套募集 资金用途。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注:“半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