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京能电力: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1-67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1,764.0263万股。
行权股票来源:A股普通股。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的决策程序
1、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 年 9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监事会出具了关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3、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发布《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北京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得北京市国
资委出具的《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1
的批复》(京国资〔2019〕146 号)。
4、2019 年 11 月 4 日至 11 月 15 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
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
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5、2019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同日,公司根据内幕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7、2019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首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12 月日。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
表了关于股票期权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8、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完成了《激励计划(草案)》首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并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媒体披露了《关于向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
9、2020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2019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对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10、2021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
2
划人员名单的议案》,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70 名调
整为 158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9,624,570 份调整为
55,023,570 份;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1 名调整为 20 名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 6,107,409 股调整为 5,750,978 股。
11、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相应额度的议案》、《关
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激励对象
因工作原因调离激励岗位对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同
意本次行权的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调整后,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58 名调整
为 154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5,023,570 股相应调整为
52,920,785 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0 名调整为 19 名,预
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5,750,978 股相应调整为 5,394,547 股。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相应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因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对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同意激励对象因工作原因调离激
励岗位对激励对象及行权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并同意本次行权的相关
事宜。
(二)历次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股票期
授予日期
(元/股) (份) (人) 权剩余数量
2019.12.09 3.17 60,172,570 172 6,746,721
2020.09.29 3.12 6,746,721 23 0
(三)历次股票期权行权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首次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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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条件说明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1 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行权条件。
(3)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证监
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
2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
满足行权条件。
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为: (1)公司 2020 年实现扣非
(1)以 2018 年扣非后的净资产收益率为基 后 ROE5.51%,行业平均值为
数,2020 年扣非后的净资产收益率年复合增 2.88%;
3 长不低于 11% , 即 2020 年 实 现 扣 非 (2)2020 年实现扣非后的
ROE4.52%,且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水平 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为
或行业平均水平; 27.66% , 行 业 平 均 值 为
(2)以 2018 年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为基 19.71%;
4
数,2020 年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3)2020 年京能电力全员
不低于 13.5%,且不低于标杆企业 75 分位值 人均劳动生产率为 121.86
水平或行业平均水平; 万元/人;
(3)2020 年京能电力全员人均劳动生产率 (4)公司 2020 年科研投入
不低于 96 万元/人; 占营业收入 3.29%;
(4)以 2018 年京能电力科研投入占营业收 (5)公司完成 6 家企业获
入的比例为基数,2020 年京能电力科研投入占 得高新认证。
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不低于 13.5%,即 2020
年该比例不低于 1.16%;
(5)截至 2020 年年底,京能电力至少完成
2 家控股子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绩效管理
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业绩考核并确定考核结
果,行权期内,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获得绩效 2020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
考核等级为 A,则可以行权当期全部份额;若 均为 80 分以上,其可行权比
4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获得绩效考核等级为 B,则 例为已获授予股票期权的
当期股票期权行权比例为 50%,不能行权部分 100%
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获得绩
效考核等级为 C,则取消当期份额,当期全部
份额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授予登记时,原激励对象为 170 名,授予数量为
59,624,570 股。首期股票期权等待期间,共计 16 名激励对象因工作
调动、离职等原因按照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再适合
成为激励对象,其已或授权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三、本次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19 年 12 月 9 日。
(二)行权数量:1,764.0263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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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权人数:154 人。
(四)行权价格:2.93 元/股。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公司已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公司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A 股普通股。
(七)行权安排:2021 年 12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2 月 9 日期间
的交易日,除下列期间不得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
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
占股权激励 占授予时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 计划总量的 股本的比例
比例(%) (%)
1 金生祥 董事 280,928 0.48 0.0042
党委委员、纪
2 肖德财 253,333 0.43 0.0038
委书记
党委委员、副
3 王金鑫 253,333 0.43 0.0038
总经理
党委委员、副
4 赵剑波 253,333 0.43 0.0038
总经理
5 张 奇 副总经理 253,333 0.43 0.0038
6
占股权激励 占授予时总
序号 姓名 职务 行权数量 计划总量的 股本的比例
比例(%) (%)
副总经理、董
6 樊俊杰 253,333 0.43 0.0038
事会秘书
小计 1,547,593 2.63 0.0229
其他激励对象(148 人) 16,092,670 27.60 0.2385
总计 17,640,263 30.25 0.2615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拟行权激励
对象名单及本次可行权数量等事项进行核实后,同意公司为符合行权
条件的 154 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行权事宜。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采用国际通行的 B-S(布莱克-舒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
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相关会计准则规定,在授
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即行权模式的选择
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其他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
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
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调整以及行权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经核查
认为,公司本次调整、本次行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与批准;公
司本次调整、本次行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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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激励对象、行权数量调整以及行权相
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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