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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04-26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对京能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的要求,通过查验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
能财务”)《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并审阅京能财务
的定期财务报告,对京能财务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风
险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京能财务基本情况
    京能财务前身为“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公司”,经收购重组于 2006
年 3 月 7 日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 年 5 月 16 日取得《金
融许可证》,正式开业。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亿元,其中北
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 60%,北京京能清洁能源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0%,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20%。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
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
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
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
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
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
券;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京能财务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一)内控环境
    京能财务治理架构健全、有效,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建立“三会一层”为
主体的公司治理组织架构。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证券投资委员会,4 个专业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担任。
各治理主体边界清晰,符合独立运作、有效制衡原则。京能财务规范、
制衡的治理架构有效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提高重大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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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京能财务建立了较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涵盖了流动性风险、信
用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并制订了对应
制度,对重要风险强化了防控措施。同时,明确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
的架构及职责,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机制运行防控
各类重要业务的风险,确保各类业务合法合规。
    从风险管理流程方面,京能财务建立并实施了包含风险识别、评
估、监测与控制的管理机制,按年度实施全面风险识别与评估管理,
根据识别出的风险点,更新公司风险事件库、制定《重大风险解决方
案》,及时指导业务和经营管理相关制度的调整,确保公司业务经营
稳健合规。
    2021 年,京能财务各类风险控制效果较好,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合规风险及法律风险事件等发生率为 0,公司保持良好运营。
    (三)控制活动
    1.结算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结算业务规范,依据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网银实现资金结算,按照内控牵
制原则实现岗位分离,不为成员单位垫款,以快捷、通畅的结算,及
时、准确的入账,保障企业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信贷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信贷业务包括自营贷款、电票承兑业务。严格按照相关
规章制度要求开展信贷业务,每笔自营贷款业务均经由信贷业务部审
查、风险管理风险合规审核、贷款审查委员会审议后,提请有权审批
治理主体审批同意并签订合同,各项业务流程清晰合规。京能财务细
化贷款“三查”管理环节职责,强化信贷业务风险管控,严格把控贷
款项目材料的合规性,保证信贷资金投向的合理性,定期贷后检查,
跟踪资金运用情况,确保信贷资金用途合法。
    3.资金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严格资金管理,基于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在
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资产配置。资金计划方面,京能财务制
定了资金计划管理、资金平衡管理、大额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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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断强化资金管理,对资金收支进行全面计划、统筹安排。京能财务根
据资金计划对于盈余资金进行同业存放等安排,向各银行询价,以安
全优先兼顾收益为原则选择同业合作银行。严格审批流程,具体操作
及到期兑付整个过程,均有专门人员与银行对接,确保资金安全。
    4.投资业务控制
    京能财务按照北京银保监局批复的业务范围和业务品种开展投
资业务,严格履行内部流程审批,确保投资风险可控。通过董事会审
批年度有价证券的投资计划和方案等方式对投资业务进行限额和止
损管理;风险管理部独立执行风险审查和合规审查;对所开展的业务
和交易对手、业务规模、收益水平等方面进行动态跟踪,对风险变化
情况交易人员都将及时报告并提出调整建议,提请相应层级审批后落
实。京能财务开展的投资业务品种主要包括货币型基金和 AAA 级债券
投资,投资产品风险可控。
    5.信息系统控制
    京能财务信息系统的控制通过用户密码和数字证书实现,设置系
统管理员负责权限配置。成员单位使用财务公司系统,必须实行权限
分级审批,按照资金额度实现了按权限的资金支付审批,有效保障了
资金支付安全。京能财务信息系统同时具备大额资金监测系统和黑名
单管理功能,能够有效监测企业大额资金支付和黑名单支付。京能财
务信息系统实现了数据异地备份,同时制定多项信息化建设、安全和
内控管理标准,规范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流程,加强边界防护,开展应
急演练,保证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连续性。
    (四)内部监督方面
    京能财务每年开展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性评价,针对公司各项业务
流程和管理活动进行全方位评价,加强内控评价结果的运用,持续完
善内控体系,切实将内控评价监督作为提升风险管理和内控有效性的
重要抓手,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建立了以日常稽核和专项稽核为
框架的后督管理体系,围绕重点经营管理活动和新业务,有计划性和
针对性开展后督评价,筑牢全面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五)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京能财务有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各个环节均能有效执行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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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措施,能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和控制,基本无风险控制盲点,控
制措施适宜,经营效果显著,不存在重大、重要内部控制缺陷。
     三、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京能财务资产总额为 4,032,768.58 万元,其中:存放同业款
项 1,417,767.98 万元,发放贷款及垫款 1,983,800.63 万元;负债总
额 3,343,994.22 万元,其中: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3,336,922.48 万
元,股东权益为 688,774.36 万元,营业收入为 90,432.18 万元,净
利润 51,057.35 万元。
    (二)管理情况
    京能财务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原则,严格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
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对京能财务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未发现与财务报表相关结算业务、信贷业务、投资
业务、资金业务、信息系统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京能财务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具体如下:
     序号        监控指标名称          标准     2021.12.31
       1          资本充足率          ≥10.5%     23.69%
       2          不良资产率           ≤4%       0.00%
       3          不良贷款率           ≤5%       0.00%
       4      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860.47%
       5      贷款损失准备充足率      ≥100%     861.49%
       6          流动性比例           ≥25%      56.12%

       7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13%

       8             投资比例          ≤70%      60.82%
       9         拆入资金比例         ≤100%      0.00%
      10             担保比例         ≤100%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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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联方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款情况
    京能财务根据与关联方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开展存贷款
等金融业务。京能财务严格按照与关联方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约定的限额进行交易,各类业务均在关联交易限额以内。根据《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约定,京能财务活期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产品的利率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型存款利
率,京能财务提供的贷款平均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
    五、结论
    本公司认为,京能财务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
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经营,经营
稳健,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财务
公司的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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