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监事会核查意见2022-08-27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人员名单及相应额度的核
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人员名
单及额度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人员名单及额度。
二、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
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公司 19 名激励对象已满足股权激励计划规定
的行权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对应股票期权的行权数量为 1,798,183 股;公司本次行权的具体安排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股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 19 名激励对象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内按规定
进行行权,并由公司办理相应的行权手续。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8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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