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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京能电力:京能电力: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03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3-07
证券代码:175249           证券简称:20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宜春热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担保额度: 拟为宜春热电提供 2.57 亿元的融资担保,担保
         具体金额、利率及期限以宜春热电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
         议为准。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情况:否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止 2021 年末,经审计宜春热电资产负债率
         为 94.39%,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宜春热电提供 2.57 亿元的融资担保,担
 保具体金额、利率及期限以宜春热电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为
 准。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由
 于宜春热电资产负债率为 94.39%,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概述:
    1、宜春热电基本情况:
    宜春热电成立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
                                  1
州区医药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法定代表人:杜占强;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主营业务: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股权结构:京能电力 100%持股;为京能
电力下属全资子公司。
    截止目前宜春热电没有贷款本金及利息偿还的违约记录。
    2、基本财务状况:
    2021 年度经审计,宜春热电资产总额 1,009,270,876.8 元;资
产净额 56,575,677.75 元;负债总额 952,695,199.05 元(其中财务
公司贷款 413,000,000.00 元,流动负债总额 341,074,227.76 元);
资产负债率 94.39%。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0,731,724.43 元;净
利润-73,580,556.67 元。
    2022 年 9 月 30 日,宜春热电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资产总额
885,868,869.13 元 ; 资 产 净 额 51,044,238.39 元 ; 负 债 总 额
834,824,630.74 元(其中财务公司贷款 313,000,000.00 元,流动负
债总额 500,124,936.48 元);资产负债率 94.24%。2022 年前三季度
实现营业收入 129,573,192.24 元;净利润-5,608,873.92 元。
    三、本次担保主要内容
    宜春热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截至 2023 年 2 月末带息负债余额
7.1 亿元,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项目
贷款余额 2.57 亿元,为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
能集团”)担保贷款。2019 年公司完成对宜春热电 100%股权收购工作。
因京能集团已为宜春热电在浦发银行融资提供融资担保,且已签订 7
亿元融资担保协议,股权关系变更后,京能集团为宜春热电提供的融
资担保将终止,由公司继续为宜春热电提供融资担保。
    公司为了保障宜春热电项目贷款接续的资金需求,保证宜春热电
资金链的安全,京能电力拟申请作为股东方为宜春热电提供总额 2.57
亿元的融资担保,担保具体金额、利率及期限以宜春热电与金融机构
签订的融资协议为准。
    因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担保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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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热电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不存在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本次担保事项主要为满足宜春热电生产经营需要或项目建
设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作为股东方为全资子公司宜春热电提供2.57亿
元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因2019年公司完成对江西宜春京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宜春热电”)的收购,宜春热电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
子公司。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宜春热电提供的2.57亿元融资
担保相应解除,公司作为宜春热电股东方为其提供2.57亿元融资担保
是为了保障下属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保证其资金链的安
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利益。同意实施。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担保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京能电力为控股企业担保金额 25.38 亿元,其
中向滑州热电担保 16.88 亿元,向京欣发电担保 0.75 亿元,向涿州
热电担保 4.76 亿元,向京隆发电担保 2 亿元,向京海发电担保 0.98
亿元。京能电力对外担保金额为 2.05 亿元人民币,是为联营企业内
蒙古京科发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
资产的 0.7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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