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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卧龙电驱:卧龙电驱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1-09-18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编号:临 2021-067
债券代码:137104         债券简称:20卧龙EB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八
届十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6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
大道西段 1801 号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公司现有监事 3 人,参会监事 3 人。会
议由监事长孙慧芳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现场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激励计划》”)中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或因
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
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04 人调整为 499 人,拟
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3,200 万份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2,636 万份

调整为 2,613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数量由 564 万份调整为 587 万份;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量不作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 10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001 万股。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
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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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董事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激励计划
进行调整。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8)
及《卧龙电驱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
予日)》。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
认为:
     1、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
     2、除前述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
获授的权益外,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

象相符。
     3、该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激励
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且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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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且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9 月 16 日,并同

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0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001 万股限制性股票,向符合条
件的 499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613 万份股票期权。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卧龙电驱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9)。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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