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电驱: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2022-06-25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
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我们对公司八届十七次临时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向浙江龙能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本次
交易发表以下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有利于子公司继
续深耕分布式光伏业务,持续扩大运营规模,有利于子公司加大对储能等战略新
兴业务的研发投入,提升光储业务研发实力。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各方协商确定,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关于向控
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
陈伟华 邓春华 吴剑波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