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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卧龙电驱:卧龙电驱关于向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9-09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 2022-066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预留授予日:2022 年 09 月 08 日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587 万份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5.13 元/份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2 万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57 元/股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电驱”)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07
日召开八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及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09 月 08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1 年 08 月 13 日,公司八届八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八届七次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08 月 14 日至 2021 年 08 月 23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09 月 03 日,公司八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3、2021 年 09 月 10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
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并披露了《卧龙电驱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1-
065)。
    4、2021 年 09 月 16 日,公司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5、2022 年 09 月 07 日,公司八届二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八届十九次监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
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2 年 09 月 08 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
激励计划中的规定,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才能获授权益: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
况,并且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
计划的预留权益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三、公司本次预留权益的授予情况概述
    (一)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 年 09 月 08 日
    2、预留授予数量:587 万份
    3、授予人数:162 人
    4、行权价格:15.13 元/份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
列价格较高者: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为 13.77 元/份;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为 15.13 元/份。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
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登记完成
日起计。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
    (3)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行权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
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      第一个行权期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人民币

  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4 亿元人民币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
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
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2)各个事业群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在事业群需符合当年度事业群考核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不属于任
何事业群,则按照全集团标准进行考核。对应年度该激励对象的事业群考核系数
具体如下:
                 卧龙电驱 2021-2023 年驱动控制类产品销售金额(万元)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全集团                       180,000             272,300          416,950
         大型驱动事业群                    65,000              93,100           131,550

         工业驱动事业群                     3,000              10,000           30,000

         日用电机事业群                    72,000              87,200           112,400

         特种电机事业群                     8,000              10,000           19,000


                                                80%>A>上一会计年
   完成额度(A)                A≥80%                                        其他情况
                                                   度完成情况
   事业群考核系数
                                    1                    0.7                    0.5
         (M)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具体考核要求
如下:
    ①各级班子成员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绩效得分(S)           S≥85分          70分≤S<85分       60分≤S<70分      S<60分
 个人考核系数(N)              1                0.85               0.7               0
    ②其他干部员工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考核等级                  A/B/C                          D/E
   个人考核系数                  1                                0
       (N)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 个人当
年计划行权额度×各个事业群层面考核系数(M)×个人层面考核系数(N)。
激励对象按照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
统一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出股       占预留授予时股
    姓名             职务
                              数量(万份)     票期权数量的比例         本总额比例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587.00           18.34%                 0.45%
       (共 162 人)
             合计                 587.00           18.34%                 0.4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下同。

    (二)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1、预留授予日:2022 年 09 月 08 日
    2、预留授予数量:72 万股
    3、授予人数:11 人
    4、授予价格:7.57 元/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
较高者: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50%,为 6.89 元/股;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之一的 50%,为 7.57 元/股。
    5、股票来源: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
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
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日
起计,且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
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3)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5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
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
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2 年-2023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业
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授予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 12 亿元人民币

 限制性股票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23 年净利润不低于 14 亿元人民币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2)各个事业群层面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所在事业群需符合当年度事业群考核的规定。若激励对象不属于
任何事业群,则按照全集团标准进行考核。对应年度该激励对象的事业群考核
系数具体如下:
                 卧龙电驱 2021-2023 年驱动控制类产品销售金额(万元)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全集团                     180,000                 272,300               416,950
    大型驱动事业群                    65,000                  93,100                131,550

    工业驱动事业群                     3,000                  10,000                30,000

    日用电机事业群                    72,000                  87,200                112,400

    特种电机事业群                     8,000                  10,000                19,000


                                                  80%>A>上一会计年
  完成额度(A)              A≥80%                                                其他情况
                                                     度完成情况
  事业群考核系数
                                  1                       0.7                        0.5
         (M)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具体考核要求
如下:
   ①各级班子成员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绩效得分(S)           S≥85分             70分≤S<85分      60分≤S<70分         S<60分
 个人考核系数(N)            1                    0.85                 0.7                0

    ②其他干部员工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考核等级                         A/B/C                                   D/E
   个人考核系数                         1                                      0
       (N)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 个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各个事业群层面考核系数(M)×个人层面考核系数
(N)。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不可递延,由公
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8、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占本计划拟授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占预留授予时股
  姓 名             职务                       出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本总额比例
                                                 数量的比例
   核心管理/技术/业务人员
                                  72.00           6.26%           0.05%
          (共 11 人)
             合计                 72.00           6.26%           0.05%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

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
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在首次授予中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
件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公司于 2021 年 09 月 16
日召开了八届十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对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
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504 人调整为 499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总数为 3,200
万份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2,636 万份调整为 2,613 万份,预留股票
期权数量由 564 万份调整为 587 万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和授予数
量不作调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总数为 1,001 万股。
    公司本次拟预留授予 587 万份股票期权。公司本次拟预留授予 72 万股限制
性股票,剩余 77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再授予,并作废失效。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经公司董事会通
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 2021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09 月 08 日,该授予日
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
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预留授予也符合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
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条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有效。
    2、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
或安排。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规。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09 月 08 日,并同意向符
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87 万份股票期权,11 名激励对象
预留授予 7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
后,认为:
    1、本次获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
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股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3、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
定,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条件。
    4、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公司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且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2 年 09 月 08 日,并
向符合条件的 162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587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11 名
激励对象预留授予 7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 6 个月卖
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七、激励对象对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认购及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
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权益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
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
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
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他税费。
    八、权益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
修正预计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限制性
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公司于 2022 年 09 月 08 日预留授予的 587 万份股票期权与 72 万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需摊销的总费用为 799.69 万元,具体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数量(万
                                摊销成本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股)
     股票期权         587        366.25      61.19     213.95      91.11

    限制性股票         72        433.44      81.27     270.90      81.27

         合计          659       799.69      142.46    484.85     172.38

    本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
影响仅为以目前信息测算的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九、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认为: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预留授
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价格、激励对象人数、授予的数量及授予日的确定符合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和
授予的激励对象已经满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
规定的授予条件。
    十、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激励计
划授权日、授予日、行权价格、授予价格、授予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以及
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本激励计划规
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09 月 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