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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2012-03-27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编号:临 2012-5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
更正及相关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
知》的相关规定,现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2011 年度,公司接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下称“审计署”)的审计,根据
审计署审计决定书:审企决【2012】37 号文件规定,公司新产品研发费不符合加计
扣除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应补缴企业所得税并减少 2010 年度净利润
2,548.88 万元。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务指标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该项差错进行更正,调减 2010 年净利润及留存收益 25,488,799.77 元,调增应交
税费 25,488,799.77 元。对 2010 年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如下:
    (一)对 2010 年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调整后金额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应交税费                 -49,924,778.67        -75,413,578.44         25,488,799.77
流动负债合计          7,986,415,062.82        7,960,926,263.05         25,488,799.77
负债合计              8,825,720,062.82        8,800,231,263.05         25,488,799.77
盈余公积                 610,788,872.30        615,886,632.26          -5,097,759.96
未分配利润            1,123,147,728.26        1,143,538,768.07        -20,391,039.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54,950,358.64        3,380,439,158.41        -25,488,799.77
     利润表项目          调整后金额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所得税费用               105,520,002.48         80,031,202.71          25,488,799.77
净利润                   499,712,525.23        525,201,325.00         -25,488,79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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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对 2010 年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调整后金额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每股收益(元/股)              0.65             0.69           -0.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70            0.73          -0.03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6.01            16.76         -0.75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17.19            17.94         -0.75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净资产(元)                4.38            4.41          -0.03
资产负债率(%)               72.46            72.25         0.21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专项说明情况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经公司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进
行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关于新
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德师报(函)字(12)第
Q0087 号]。
    四、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根据有关会计准则
和制度的规定恰当地进行了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应进一
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的应用管理,加强财务核算管
理,切实提高财务信息质量,保证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前期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客观反映,有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
质量,同意公司对该项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处理,依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
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就该事项做出的进行会计差错调整的意见,
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所做的说明。在今后的工作中,监事会将继续对公司财务事项
予以密切关注,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公司四届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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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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