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2-08-24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编号:临 2012-17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 年 8 月 24 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一)变更日期:2012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 年 2 月 14 日发
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对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在实际发生安全生产费用时,计入相
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公司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
法》(企财[2012]16 号)的规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
方式平均逐月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上年度营业收入 计提比例
1 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 3%
2 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 1.5%
3 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 0.5%
4 100,000万元至500,000万元(含)部分 0.2%
5 500,000万元至1,000,000万元(含)部分 0.1%
6 超过1,000,000万元部分 0.05%
公司按上述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
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
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
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
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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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
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会计政策,公司 2011 年销售收入人民币
2,790,000 万元,按照上述标准,2012 年应计提安全生产费为人民币 2,810 万元。
2012 年 1-6 月实际发生的安全生产费为人民币 992 万元,预计 2012 年全年发生额为
人民币 2,500 万元,与计提金额人民币 2,810 万元相比差人民币 310 万元,变更前
后的两种核算办法对经营成果影响的差异不大。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安全生产费用业务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需要。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
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
意公司实施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二)公司四届十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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