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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2012-10-23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12-24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 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承诺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新疆证监局有关通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现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是否                 如未能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及时                 及时履
承诺    承诺                                                                 有承          履行应说明
                承诺方                       承诺内容                               严格                 行应说
背景    类型                                                                 诺期          未完成履行
                                                                                    履行                 明下一
                                                                               限          的具体原因
                                                                                    情况                 步计划
                           依法行使拥有股权,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正                    八钢公司的    本公司
               控股股东    当利益,不损害本公司合法权益;在本公司生产经                    全资子公司    将择期
与首
               宝钢集团    营范围内,其及其所属公司、部门不增加项目相同                    -新疆八钢    收购该
次公
        避免   新疆八一    或类似业务投入,不发生同业竞争,不与本公司产                    南疆钢铁拜    公司。
开发
        同业   钢铁有限    生利益冲突;若违背承诺,本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       否     否    城有限公司
行相
        竞争   公司(即:   以市价或成本价中较低价收购。八钢公司于 2001                     投产后,将与
关的
                 八钢公    年 5 月 28 日与本公司签定《非竞争协议》,避免和                 本公司形成
承诺
                   司)     消除了与本公司在钢坯生产、销售环节上同业竞争                    同业竞争。
                           的可能性。
                           (1)收购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将不在八一钢铁有钢
                           铁项目的同一地区直接或间接从事新的与八一钢
                           铁构成竞争的钢铁业务,但其目前正在建设的钢铁
                           项目和按下述第(2)条所述实施的钢铁业务除外。
                           (2)在八一钢铁有钢铁项目的地区,收购人及其所
与重                       控制的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
大资    避免               可能与八一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构成竞争的业
产重    同业               务,收购人应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八一钢铁,在通       否     是
组相    竞争               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八一钢铁做出愿意利用
关的           实际控制    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则收购人放弃该商业机
承诺           人宝钢集    会;如果八一钢铁不予答复或者给予否定的答复,
               团有限公    则被视为放弃该业务机会。(3)收购人不会利用作
               司(即:收   为八一钢铁实际控制人的地位,通过控股股东达成
                 购人)     任何不利于八一钢铁利益或八一钢铁非关联股东
                           利益的交易或安排。
                           收购人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八一钢铁及其控股
与重                       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
大资                       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将遵循市场公平、
        规范
产重                       公开、公正的原则,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
        关联                                                                  否     是
组相                       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及八一钢铁公司章程履行合
        交易
关的                       法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或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承诺                       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规范相关交易,保证不通过
                           关联交易损害八一钢铁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