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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独立董事2012年度述职报告2013-04-01  

						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2012 年,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新疆八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3 人,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张新吉: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现任
新疆医科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马洁:博士研究生,曾任新疆财经学院研究生处处长、MBA 教育中心主任,
现任新疆财经大学 MBA 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生导师。
兼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咨询业联合会会长、伊力特、北新路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雳: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天富热电独立董事,现任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会计
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治理专家委员。兼任西部建设、
青松建化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此之外的任何职务,未向公司提供
财务、法律、管理及技术咨询等服务,也未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任
何职务;除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我们未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
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行概况
     2012 年度,我们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与会人员
汇报,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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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掌握公司情况的基础上,以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运用专业知识对
公司关联交易、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变更、更换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通过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
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公司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对公司其它事项没有异议。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大会
     姓名
               事会次数       (次)     参加次数     (次)   (次)       的次数

    张新吉        6            5             3         1         0           3

     马洁         6            6             4         0         0           2

     于雳         6            6             4         0         0           0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由管理层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
足够资料,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2 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分别在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十八次会议上,听取管理层针对
关联交易事项的汇报,审核《公司 2012 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公司
与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关于收购新疆八
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出具事前认可函并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和
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2 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等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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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2 年,公司无高管人员的聘任情况。公司严格按照薪酬制度和考核结果
支付高管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形,及时、合规地发布年度及中期
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审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发表同意公司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
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连续实施
现金分红;修改《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2012-2014 年股东回报规
划》,切实保障广大股东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新疆监管局的有关要求,经过认真核查,对公司、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尚未履行完毕的相关承诺进行专项披露,并切实履行或督促
有关各方认真履行公开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依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确保
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财务报告等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
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有 9 名成员,包括 6 名非独立董事及 3 名独立董事。2012 年,
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历次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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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为
董事会提升工作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管理层应进一步关注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并在现有内控管理基础上,继续
完善内控制度、优化流程和风险管控,建立更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2 年,我们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的认识和理解,强化了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在此基础上,
发挥金融、企业管理、会计等专长,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
监督,促进了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的持续提高。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请各位董事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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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张新吉      马洁    于雳
                                         201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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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张新吉:




马洁:




于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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