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2013-04-01
八一钢铁 600581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新疆
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性质及原因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12 年 2 月 14 日发布的《企业安全
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 号)的规定,2012 年 8 月 24 日,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对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变更前公司在实际发生安全生产费用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根
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财[2012]16 号)的规定,公司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平均逐月
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具体标准如下:
序号 上年度营业收入 计提比例
1 1,000万元及以下部分 3%
2 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部分 1.5%
3 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部分 0.5%
4 100,000万元至500,000万元(含)部分 0.2%
5 500,000万元至1,000,000万元(含)部分 0.1%
6 超过1,000,000万元部分 0.05%
公司按上述标准提取安全生产费用,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
入“专项储备”科目。公司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
减专项储备;公司使用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
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
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
间不再计提折旧。
二、本次变更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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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调整会计政策,本公司 2011 年销售收入共计
2,795,119.70 万元,按照上述标准,2012 年应计提安全生产费 2,812.56 万元。2012
年 1-12 月,计提的安全生产费 2,812.56 万元已全部使用。
因此,变更前后的两种会计政策对本公司 2012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股东权益无影
响。
三、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
际需要。能够使公司的会计政策更加恰当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
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安全生产费用业务涉及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
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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