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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2013-04-26  

						八一钢铁                                                    独立董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
董事,在审阅了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后,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
社会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董事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
素养及工作经验,提名、审核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同意董事会提名陈忠宽、肖国栋、沈东新、黄星武、张志刚、王学斌为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于雳、孙卫红、邱四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上述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张新吉   马洁   于雳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