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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4-26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13-008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 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4 月 26 日上午 10:30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现场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人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12,305,43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3.79%

    (三)表决方式及大会主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沈东新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表决
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四)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6 人,董事赵峡、康敬成、独立董事马洁因工作原
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董事会秘书陈海涛出席本次
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 人,列席 2 人;天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参加了
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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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序                                                            赞成   反对   反对   弃权   弃权   是否
                     议案内容                    赞成票数
号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通过
1    《公司 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12,305,432   100%    0      0      0      0     通过

2    《公司 201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12,305,432   100%    0      0      0      0     通过

3    《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12,305,432   100%    0      0      0      0     通过

4    《公司 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12,305,432   100%    0      0      0      0     通过

5    《公司 201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12,305,432   100%    0      0      0      0     通过

6    《公司 201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12,305,432   100%    0      0      0      0     通过
     《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
7                                               412,305,432   100%    0      0      0      0     通过
     体事宜的议案》
8    《公司 2012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412,305,432   100%    0      0      0      0     通过

9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12,305,432   100%    0      0      0      0     通过

10   《公司 2013 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    5,150,900    100%    0      0      0      0     通过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及相关公告,详见 2013 年 4 月 2 日的《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阳律师事务所秦明、刘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公司二○一二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天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天阳证股字[2013]第 18 号《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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