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2013-08-2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600581)




                              八一钢铁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
定,作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
客观、公正的态度,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后,现对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发生的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是对公司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客观反映,有助于提高公司会
计信息质量,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处理。
     独立董事: 于雳        孙卫红   邱四平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