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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诉讼进展公告2013-09-23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13-028
债券代码:122098        债券简称:11 八钢债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结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金额:货款 1,585.68 万元及案件受理费等相关费用
     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增加公司 2013 年度营业外支出 13.34 万元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10 年 1 月 20 日,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发布《关
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披露成都鞍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鞍钢国贸”)
诉本公司及西宁俊峰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下称“西宁俊峰”)合同纠纷一案。参
见本公司“临 2010-1”公告。
    201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审判决本公司、西宁俊峰连带返还鞍钢国贸货款 1,585.68 万元及案件受理费
11.81 万元。公司提起上诉,并对相关费用确认预计负债。参见本公司“临
2011-14”公告。
    2012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
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述判决;西宁俊峰返还鞍钢国贸
货款 1,585.68 万元,本公司在西宁俊峰不能清偿范围之内承担补充责任;本公
司负担案件受理费 16.53 万元。参见本公司“临 2012-9”公告。
    201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青海省西宁中院[(2011)
宁民二初第 13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西宁俊峰给付鞍钢国贸利息及补货损失 345
万元,本公司在西宁俊峰不能清偿范围之内承担补充责任并负担案件受理费 3.4
                                     1
万元。公司确认 2012 年度预计负债 348 万元。参见本公司“临 2013-003”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执行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3)宁执字第
62-2 号],详情如下:因西宁俊峰营业执照已吊销,且无财产可供执行,该院扣
划本公司银行存款 361.6 万元(包括利息及补货损失、案件受理费、执行费等相
关费用)。据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该院裁定(2011)宁民二初第 132 号民事
判决书终结执行。
    三、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已对本次扣划款项中的 348.26 万元确认预计负债,减少 2012 年度利润。
余款 13.34 万元将增加公司 2013 年度营业外支出。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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