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钢铁: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4-03-25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议案三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作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3 年
度,我们严格遵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围绕公司整体
利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勤勉开展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汇
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3 人,人数为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主要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于雳:会计学博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
务所合伙人、天富热电独立董事。现任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内部治理专
家委员,西部建设、青松建化、长荣股份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孙卫红: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新
疆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特变电工、新中基及天康生
物独立董事。现任新疆驰远天合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中
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邱四平: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新疆华夏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五洲松德联合会计事务所新疆华西分所合伙人,
新疆证券业协会副会长,自治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中评协常务理事,自
治区造价协会常务理事,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办科技专家。现任中审华寅五洲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华西分所合伙人,中粮屯河及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此之外的任何职务,未向公司提供
财务、法律、管理及技术咨询等服务,也未担任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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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职务;我们未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
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13 年度,我们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与会人员
汇报,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状况。
在全面掌握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关联交易、现金分红、董事
会换届选举、会计差错更正、更换审计机构等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通过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和义务。
公司在本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
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对公
司其它事项没有异议。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大会
姓名
事会次数 (次) 参加次数 (次) (次) 的次数
于雳 6 5 3 1 0 1
孙卫红 4 4 2 0 0 1
邱四平 4 4 2 0 0 1
张新吉(离任) 2 2 0 0 0 1
马洁(离任) 2 1 0 1 0 0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由管理层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
工作条件,凡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能够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独立董事并提供足
够资料,保证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3 年,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为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在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核《公司 2013 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的议案》,基
于独立判断出具事前认可函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相关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增长和
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表决是在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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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13 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等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3 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13 年,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期满换届,经审查后,我们认为董事
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任职资格,高管候选人符合公司高管任职资格;提名、审核
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严格按照薪酬制度和考核结果支付高管人员的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能够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合规地发布年度业绩快报,
没有出现实际业绩与披露不相符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独立董事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核《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发表同意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及《2013-2014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切实保障了广大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新疆监管局的有关要求,对履行中的相关承诺进行督
促和落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承诺的
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依据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平的原则进行信息披露,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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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
进行了解、监督和核查,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
财务报告等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
实现。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3 年,董事会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
作,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开展工作,对各自分属领域的
事项分别进行审议并形成意见,运作规范。
(十二)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进一步关注所属企业的风险控制,在现有内控管理基础上,完善内控
制度、优化流程和风险管控,建立全面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13 年,我们充分发挥财务、金融、企业管理等经验和专长,参与公司重
大决策,对重要事项进行审查和监督,促进了公司法人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的持续提高。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公正地履行职
责,诚信、勤勉、谨慎、认真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请各位董事审议。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于雳 孙卫红 邱四平
2014 年 3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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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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