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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八一钢铁: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2014-03-25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4】01480037 号




目   录

1、 审核报告  1

2、 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  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
   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瑞华专审字【2014】01480037 号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一钢铁”)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同时,我们也审核了后附的《关于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 2013 年度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
明”)。

     就本次拟实施的固定资产残值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
项,八一钢铁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等相关规定编制了《专项说明》,以供八一钢铁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本次拟实施的
固定资产残值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相关议案之目的
参考使用。

     八一钢铁管理层的责任是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程序的基础
上对专项说明提出审核结论。我们的审核是参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1 号——审计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3 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八一
钢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的实际情况,实施了询问、检查记录和文
件、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基于我们在本次审核中所实施的上述程序和所获取的相关证据,我们未发现
后附的专项说明中所述的变更后会计估计及更正后的会计差错对八一钢铁 2013
年度净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数在所有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或者存在重大的不合理之处。

    本审核报告仅供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本次拟实施的固定资产残值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相
关议案之目的参考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因使用不当
造成的后果,与我所和执行本次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无关。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田志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金义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专项说明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2013 年 1 月 1 日,根据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与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钢公司”)签订的资产交割
备忘协议,本公司完成了对八钢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新疆八钢南疆钢铁拜城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南疆钢铁”)100%股权的收购,并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合并
报表范围。
    本公司完成对南疆钢铁的收购后,南疆钢铁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本公
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由于本公司除固定资产残值率、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等
会计估计事项与南疆钢铁不同外,其他均与南疆钢铁相同。因此,南疆钢铁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调整该等会计估计事项。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

    (一)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
    1、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前后
                           变更前                             变更后
固定资产类
              预计使用              年折旧率     预计使用              年折旧率
    别                     残值率                             残值率
              年限(年)              (%)      年限(年)              (%)
房屋及建筑
                35-40       5%      2.38-2.71      35-40       3%      2.43-2.77
物
构筑物          20-25       5%      3.80-4.75      20-25       3%      3.88-4.85
机器设备        5-14        5%      6.79-19.00     5-14        3%      6.93-19.40
运输设备          8         5%        11.88          8         3%        12.12
电子设备        5-12        5%      7.92-19.00     5-12        3%      8.08-19.40

    2、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影响数
    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
该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经公司测算,因固定资产残值率变更,影响南疆钢铁当期多计提固定资产折
旧 34,963.91 元。
     (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
     1、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前后
             账龄                    变更前                       变更后
1 年以内(含 1 年,下同)               5                           6
1-2 年                                  30                          10
2-3 年                                  60                          30
3-4 年                                 100                          50
4-5 年                                 100                          80
5 年以上                               100                         100

     2、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变更影响数
     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业务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
该项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经公司测算,南疆钢铁年初应收款项金额小且属于公司会计政策中规定的无
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因此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变更对当期利润无影响。

     三、会计差错更正具体情况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说明
     本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 日完成收购南疆钢铁 1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
范围,因会计处理有误,导致公司披露的 2013 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年
初(2013 年 1 月 1 日)报表项目发生更正。
     (二)会计差错更正数据(合并口径)
             项目            更正前①          更正后②           变动数③=②-①
应付账款                    3,996,431,872.87   3,689,388,289.98         -307,043,582.89
影响负债小计                                                            -307,043,582.89
资本公积                     854,564,823.08    1,354,564,823.08          500,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309,513,840.91   1,116,557,423.80         -192,956,417.11
影响所有者权益小计                                                       307,043,582.89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更正事项不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且公司 2013 年度已审财务报表已经按
照更正后的进行了重述。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一日